2026年5月28日,江蘇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負責人季云國向媒體反映,江蘇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6年間在黑龍江省大慶市承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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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2025年8月起,大慶市政法機關將該企業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時地方政策申請退還“建設工程養老保險費”(業內亦稱“勞保統籌費”)的行為,以涉嫌詐騙建設工程養老保險基金為由啟動刑事追訴。季云國表示,此舉導致數十家江蘇建企及相關負責人陷入長期“掛案”,部分人員被羈押、取保候審或反復變更強制措施,一家企業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已被公訴至法院,企業合法權益受損,嚴重沖擊了外來投資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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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季云國陳述,當年在大慶施工期間,企業嚴格按照大慶市及黑龍江省相關規定,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按工程造價比例向當地社保部門預繳了該項費用。2015年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黑龍江省政府、省人社廳一系列規章和文件精神,當地啟動了對建工企業誤繳、多繳費用的清退工作,企業系在社保部門通知下依法提交退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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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十年后的2025年,大慶市公安機關突然以“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部門征收的建設工程養老保險費納入基金財政專戶后,即具有統籌基金性質”以及“未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卻申請退費”為由刑事立案。季云國稱,辦案中存在“退費換自由”的現象:配合退還款項的,可獲取保候審;不配合者,則在刑事拘留與監察留置之間頻繁轉換,人身自由受限。更令企業擔憂的是,部分案件在檢察機關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不批捕決定后,或嫌疑人被取保候審,或繼續上網追逃,公安機關長期既不補充新證據、也不再次報批捕或撤案,形成“懸而未決”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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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云國認為,該案在實體與程序上均存在重大錯誤:
其一、權屬之爭:依據住建部規定及最高法等司法機關判例,案涉“建設工程養老保險費”實為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規費之一),權屬應歸施工企業。大慶社保部門收費后,并未按規定為施工企業及其職工、農民工建立社保賬戶或繳納費用(有政府信息公開答復為證),款項始終屬于企業合法財產,退費不構成詐騙。
其二、法定義務:企業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于20世紀初就已在屬地參保并為職工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具體模式、繳費標準等核心問題均處于“探索”“研究”“試點”階段,尚未形成全國統一強制性規范。即便存在爭議,也應屬行政或民事范疇,上升為刑事犯罪缺乏法律依據。
其三、程序瑕疵:公安機關在不批捕后長期“掛案”,以及通過變換強制措施規避羈押期限的行為,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及公安部嚴禁插手經濟糾紛的禁令。
其四、違規收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黑龍江省規章均明確:養老保險費必須以“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但大慶市長期以工程造價為基數預收,違反上位法規定,屬于擅自改變繳費基數、違法預收,系典型涉企亂收費。依據社保法第90條規定,擅自更改繳費基數導致多收費用的,應當退還。
季云國呼吁,相關司法監督部門能依法審查此案,對不具備犯罪構成的案件及時撤案,解除不當強制措施,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的行政收費退費問題,切實落實中央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防止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的精神,讓外地企業在黑龍江投資更有安全感。(以上內容由江蘇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季云國提供,其為本文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電話:1770365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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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人士認為, "掛案",是一個硬傷。《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發現不應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86條明確列舉了應當撤案的情形(沒有犯罪事實、情節顯著輕微等)。如果檢察院已經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捕,而公安機關此后數月既補不到新證據、不移送審查起訴、也不撤案——這恰恰是最高檢近年專項清理中重點盯的涉企刑事"掛案"。"掛案"本身不是罪名問題,而是程序違法——它讓當事人長期懸在刑事追訴之下,等于用不確定的定罪風險作為談判籌碼。
"退費換自由",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如果取保候審的實質條件是"先把錢退了或交了罰款",而不是基于《刑訴法》第67條規定的法定條件(可能判徒刑以下、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等),那就涉嫌以刑事強制措施作為追繳或施壓工具。這正是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的——不得介入經濟糾紛、不得以刑事手段追討債務或行政退費。
在拘留——留置之間反復切換,也是一種亂象。監察機關留置與刑事拘留是兩套不同體系的強制措施,各有法定期限。如果在刑事到期或不批捕后,轉為監察留置;留置到期后又回到刑事重新拘留,這實質上是故意規避法定羈押期限。這種做法在法理上站不住腳,也是近年來司法改革重點糾偏的對象。
總之,就本案來說,把按當時地方政府文件預繳、又按同一系統通知申請退還的建設工程養老保險費(勞保統籌費),在十年后翻臉定性為"詐騙養老保險基金",在其客體要件和手段正當性上都面臨嚴重的法律質疑;即便退一萬步承認行政收費機制本身有歷史遺留的混亂,那也該追究當年違規收費的行政機關,而不應該讓依政策辦事、多次獲得當地相關榮譽的外省企業主,用自由和名譽買單。據此,媒體還將繼續關注本案。(法治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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