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2部對前總統尹錫悅所涉偽證指控作出一審裁決,結果簡潔明了——“無罪”。
時間往前推僅三個月,今年2月,同一家法院剛剛以“內亂主謀”罪名,對其判處終身監禁。
兩起判決前后相隔不過百日,卻呈現出截然相反的司法結論,反差之強烈令人一時難以消化;檢方在結案陳詞中明確求刑兩年實刑,而最終連一年刑期都未觸及。
![]()
那句當庭陳述,究竟是基于真實記憶,還是臨場即興發揮?
這場無罪判決,說的是個啥事
將時針撥回2024年11月19日,前國務總理韓德洙涉內亂案庭審現場,尹錫悅以關鍵證人身份出庭作證。
![]()
他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在韓德洙提出相關建議之前,自己早已形成清晰意圖——召集全體國務委員召開會議,并隨即宣布緊急戒嚴狀態。
然而,專責調查“12·3”戒嚴事件的特別檢察組并未采信該說法,認定其陳述意在為韓德洙開脫責任,同時規避自身應負的主導責任,遂于2025年12月追加提起偽證罪公訴。
![]()
今年4月16日庭審終結階段,特檢組正式提出量刑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但今日宣判時,審判長柳京真當庭指出:檢方提交的全部證據材料,尚不足以構建起偽證罪成立所需的完整證明鏈條。
![]()
法院的核心判斷可概括為一點——無論韓德洙是否確曾提出過該建議,尹錫悅本人早在事發前便已著手籌備召集國務委員開會的可能性,在邏輯與行為軌跡上更具說服力。
那場只開了五分鐘的會
若想真正厘清此案脈絡,一個關鍵節點無法繞開。據公訴機關此前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2024年12月3日晚10時許,在正式發布緊急戒嚴令前數分鐘,尹錫悅陸續傳喚國務委員前往青瓦臺總統辦公室接待室。
![]()
最終共集結11名成員,整場會議持續時間僅為五分鐘。
特檢組內部推演路徑是:最初僅召集6人,韓德洙正在其中;正是在其提出“須經國務會議程序才具合法性”之后,尹錫悅才臨時增召崔相穆等其余6人到場。
![]()
換言之,此舉被解讀為刻意補足法定人數,制造形式合規假象,完成法律程序上的表面閉環。但法院調閱原始記錄后,發現另一條線索走向。
審判庭特別注意到,第二批被召集的崔相穆等人,不僅提前備妥了與戒嚴相關的全套文件,且其人選并非依據“地理位置近、響應速度快”的應急邏輯選定,而是嚴格限定于這六位特定官員。
![]()
正是這兩處細節之間的明顯張力,成為法院認定“召集計劃早有預設”的重要支撐依據。
偽證罪這道門檻,到底卡在啥地方
關于偽證罪的構成要件,法院闡釋得極為清晰:只有當證人所作陳述與其內心真實認知存在根本性背離時,才可能構罪;若僅屬主觀推測、經驗判斷或政策理解層面的表達,則不在此列。
![]()
通俗來講,即便某句話與客觀事實不符,只要證人確信其內容屬實,并依此記憶如實陳述,就不能據此認定其故意作偽證。
本案中,審判庭正是沿著這一法理邏輯展開審查——尹錫悅所述“我自始即有意召集法定人數召開國務會議”,本質上更接近一種決策心理過程的自我還原,而非對既定事實的歪曲陳述,因此缺乏否定其主觀真實性的反向證據。
這本質上是一場圍繞證據標準與法律適用的技術性較量,而非道德評判或政治定性。
![]()
司法所需證實的,并非“事件本身是否如此發生”,而是“證人是否明知事實并非如此,卻仍選擇違背本心作出虛假陳述”。而這恰恰是特檢組未能跨越的關鍵舉證障礙。
一連串重判里突然蹦出個無罪
若把視野拉遠,置于整體司法進程之中,這一判決的意義更為凸顯。尹錫悅當前面臨多項獨立訴訟,絕非孤立個案。
![]()
今年1月16日,因妨礙公調處執行逮捕、濫用職權干預國務審議、偽造及銷毀戒嚴文件等四項罪名,一審獲刑五年。
2月19日,內亂主謀罪一審判決出爐,直接適用刑法中最嚴厲的刑罰檔次之一——無期徒刑。
![]()
再看韓德洙方面,1月21日一審被判23年,二審則調整為15年。
在這連環重判的密集節奏中,偽證案突現無罪結果,并非意味著司法尺度整體松動。
相反,它釋放出一個鮮明信號:每項指控均被置于獨立證據體系下嚴格檢驗,重罪不會自動帶動輕罪成立,輕罪亦不能因重罪存在而被模糊處理。
![]()
這正是程序正義最基礎、也最堅實的表現形態。
到底該看明白點啥
公眾初見“無罪”二字,往往本能質疑——是否存在寬縱?但細究判決文書,其所傳遞的信息遠比表層結論復雜得多。
![]()
法院并未否認國務會議召開程序存在瑕疵,亦未排除戒嚴令發布過程中蘊含的違法風險,僅僅針對偽證罪這一單項指控,認定檢方舉證尚未達到法定證明標準。
一審落槌后,特檢組依法享有上訴權利,案件后續仍有二審乃至終審空間,遠未抵達終局。
真正值得深入體察的,是這種“逐項剝離、分項審查、獨立裁斷”的司法實踐方式。
![]()
一邊對內亂核心角色施以頂格懲處,一邊對單個技術性罪名嚴守證據底線,二者并行不悖,互不干擾。
司法運作不應受輿論情緒裹挾,唯有將每一項指控拆解至最小單元,逐字逐證進行穿透式審查,才能最大程度阻斷誤判可能,守護司法公信的根基。
![]()
對于尚需歷經多輪上訴審、終審審的復雜案件而言,今日之判決,不過是漫長司法審視流程中的一個階段性刻度,既非終點,亦非定論。
民眾心中期待的那個完整答案,仍需等待后續一場接一場庭審的推進,通過層層證據拼圖,逐步勾勒出事實全貌。
信息來源:浪漲新聞 2026-05-28——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作偽證案一審被判無罪剪輯#韓國#總統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