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最終還是決定以基金會的名義提告前助手蕭旭岑、王光慈,指控二人侵占了基金會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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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對蕭旭岑、王光慈二人的刑事犯罪指控,小編認為他們兩個人接下來很麻煩,因為要證明他們清白的人只有馬英九,原先接收捐款沒有收據,錢沒有入基金會的賬,馬英九現在自始至終都說自己不知道有這回事,那蕭旭岑和王光慈兩個人怎么都說不清。
馬英九為什么要這樣做,其中原因之一就是要維護自己所謂的清廉形象,金溥聰把這件事鬧大之后,大家才發現原來馬英九個人有些花銷是來自臺商捐款,這對馬英九來說是很大的污點,這個時候他必須要堅持聲稱自己從來不知道這件事情。
這和之前蔡正元的事情幾乎一模一樣,馬英九當時讓蔡正元處理“三中案”的事情都是口頭上安排,蔡正元出于對馬英九的信任沒有留任何證據,最后綠營民進黨查“三中案”的時候,馬英九一點事情都沒有,而蔡正元最后被判刑入獄。
這次基金會捐款的事情也是類似,說實話,蕭旭岑和王光慈也是非常有責任,這種事情當時一定要留下證據,而且也必須要入賬,不管是公賬還是私賬,還有錢花在哪些地方了都必須要有留檔。
如果最后蕭旭岑、王光慈的結局和蔡正元一樣,那也只能怪當初他們自己太粗心了,這個鍋也該二人來背,誰讓二人遇到馬英九這樣自私自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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