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國展投稿作品,如此“集字”創作必被淘汰!
□作者:馮華(二馬頭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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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筆者參與過的某次國展評審中,發生了一件至今難忘的事情。當初步入圍作品掛起來以后,評委老師發現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作品:
乍一看,這件作品走的也是取法傳統、學習經典的“正路子”,但仔細一看,卻發現問題多多,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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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文主要是針對一種現象,故僅展示該作品局部)
經評委一解釋,大家仔細看過,果然發現了其中存在的問題——該作品中的單字竟然全部來自電腦集字,且來自多種不同碑帖!
乖乖,人才呀。
試舉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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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作品其實有一定的“欺騙性”。因為它并非不學無術、不臨經典、自由發揮的“野路子”“江湖體”“老干體”作品。他的單字全部來自經典,整體感覺猛一看也還是那么回事,挺唬人的。
在快速瀏覽的初選階段(此階段主要是淘汰非專業來稿),這類作品很容易因其酷似經典的假面而“第一眼”蒙混過關。但是,畢竟經不起“第二眼”細看。
僅這就件作品本身而言,落款中“黃山谷”的“谷”字誤寫成了“榖”。“黃山谷”是常見名詞,《諸上座帖》落款“山谷老人”也算常見,按說不應寫錯。國展評審中提出,對于常見的人名、地名、著作名這“三名”寫錯不可原諒。于此可見作者集字多而讀書少,這是文本和文化問題,我們放過不說,只說其核心的“集字投稿”問題。
這件投稿作品的“集字工程量”之大,堪稱無所不用其極,恐非人力所能成,更大概率是拜電腦和集字軟件所賜。細看稿件,來自多達幾十種碑帖,既有隋唐楷書,也 有魏晉小楷、元明楷書、寫經,更不乏多種北碑。 隋楷主要集自 智永, 唐楷中則大量集自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顏真卿、柳公權,歐楷中既有大歐也有小歐,褚楷中既有圣教序也有陰符經,元楷中主要集自趙孟頫, 北碑中既有張黑女這種經典,也包含其他多種魏碑……班班可考, 堪稱一件頂配級別的“百衲本”來稿。
這種作品以第一眼“貌似經典”為假面,行堆砌造作之實。在一個一個堆砌的單字背后,看不到書寫者“人”的存在,有的只是機械、刻板的照抄、堆積。正常書寫中的起承傳合,自然書寫的節奏快慢,在此均不復存在。作品并無章法,只是把一個字一個字塞進打好的格子里。而多種書風的雜糅,因作者尚欠缺融合涵化能力,作品更顯 支離破碎 ,不能細讀。
平心而論,作者也并非毫無學古能力,單字書寫也并非全不在譜。但反映出的這種“集字投稿”的時風,令評委們深感憂慮,也為之扼腕嘆息。中國書協多年來一直反對集字,不提倡過度染色、做舊,其實正是堅持對創作規律的遵循。
這件作品雖然字字有“出處”,但是它與創作規律背道而馳,可謂“集字投稿”類作品的“集大成者”,后經在場的所有評委一致投票表決,這件作品還是被“忍痛割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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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文主要是針對一種現象,故僅展示該作品局部)
作為一種典型現象,這件作品背后所折射出的“集字投稿”風氣,近年來在國展投稿中時有發生,尤其在部分年輕投稿作者中,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值得書法圈和全社會充分警惕。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首先是在國展名利誘惑下某些作者急功近利、鋌而走險的個人私欲作祟。 部分作者囿于自身能力,習古、入古不深,創作能力匱乏,但是又想投機取巧,強行投展,渾水摸魚,指望萬一能夠得逞,便可成為會員,實現“彎道超車”。這是“集字投稿”成風的主觀意識問題。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二,是科技進步和現代技術手段為大規模電腦集字、打造作品提供了客觀便利。 以前,一個人要想集字,除了靠個人日積月累地主觀學習、記憶、融化,別無他法,由于靠個人想法來集字,自然會帶上個人理解,不會這么刻板、教條。而網絡時代,各種書法字典隨處可見,集字軟件也很方便,電腦設計、做圖都不是難事,這就為作弊提供了技術條件,并且可以做到“逼真”集字。這是“集字投稿”成風的客觀條件問題。
技術本身并無原罪,是中立的客觀工具,但技術的應用就存在著價值判斷,正所謂“技術本身無善惡,技術應用有善惡”。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新技術的進步,為國展評審帶來新的挑戰,也對國展評委在快速評審中的判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三,是部分培訓機構或部分培訓老師,為了追求所謂的“上展率”“命中率”,強行拔苗助長、推波助瀾的行業時弊。 一些機構或個人 為部分作者提前設計樣稿,在技術手段加持下集字或復制,引導學員以超長時間打磨一件作品,最終確實也“生產”出了一件乍看“像模像樣”的作品,甚至不乏在各級展覽中蒙混過關者,投機取巧者的暫時“成功”,必然引起更多的效仿者。這是“集字投稿”成風的社會環境問題。
然而,現在國展有面試考核制度。如此打造出來的作者,創作能力匱乏,離開樣稿不會寫,在參加面試時,現場書寫的隨機應變能力幾乎沒有,只能在現場抱著一本書法字典,寫一個字查一個字,徒然成為考場上一道特殊的“風景”,用評委的話說,“唉,根本就寫不成呀!”最終只能落得個倉皇而去、慘遭淘汰的命運。
客觀地講,最近這些年來,由于實行了越來越嚴格的評審和面試制度,制度的籠子正越扎越緊,那種直接代筆、抄襲的“顯性作弊”行為已日趨減少,取而代之的是靠“集字制作”或“老師打樣”、自己書寫、反復打磨等“隱性作弊”行為日趨突出。有關部門有必要繼續進一步完善評審機制,強力引導,重拳出擊,狠狠剎住這股“歪風”。
書法是一生之事,短期行為不足取 。
如此投展之風,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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