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套用我的車牌,我就以牙還牙套你的!”近日,湖北武漢兩名車主上演了一出匪夷所思的“互相套牌”鬧劇,最終雙雙觸犯法律,被交管部門依法處罰,為各自的荒唐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
5月22日,武漢市洪山區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隊一中隊接到車主廖某報警,稱自己車牌號為鄂ACE**8的兩輪摩托車被人套牌,近期頻繁收到交通違法提示短信。接到報警后,一中隊指導員陳紅磊立即安排警力進行調查取證,通過分析研判鎖定車輛行駛軌跡,發現嫌疑車輛最后駛入轄區團結大道金地廣場附近。陳紅磊帶領民警潘暢、輔警熊霄迅速前往現場摸排,并于23日18時將車輛成功查獲。
經現場核查比對,確認該車正是涉嫌套牌車輛。該車輛車牌上的字母“E”是用黑色膠布改造的,其真實號牌為鄂ACF**8。民警隨即傳喚車主黃某到場接受調查處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15日以下拘留。
面對交警查處,黃某憤憤不平,表示是因為廖某先套用了自己的車牌,才“不得已”套用對方車牌的。黃某告訴民警,自去年5月起,陸續收到多條違法提示短信,而違法地點自己從未去過,他通過“交管12123”平臺查看違法照片,發現是一輛號牌鄂ACE**8的摩托車套用了自己的車牌,于是通過挪車電話聯系車主廖某,要求對方不要再套用自己車牌。本以為事情就此過去,不料幾個月后,又收到了陌生違法提示短信。看到對方前前后后給自己產生了7個電子眼,黃某一氣之下,便將自己車牌上的字母“F”改成“E”,套用廖某的號牌上路行駛,卻沒想到后果如此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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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黃某提供的線索,辦案民警迅速展開調查,確認廖某同樣存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5月25日下午,民警依法傳喚廖某到隊接受調查,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廖某承認了自己套用黃某車牌的行為。據廖某交代,自己為躲避電子眼抓拍,想到了用黃色膠帶將自己車牌字母“E”改成“F”的辦法,后被鄂ACF**8車主黃某發現,于是暫時停止了套牌行為。后續因為自己車輛被電子眼抓拍,于是心存僥幸,又繼續套用黃某車牌駕車上路。
最終,廖某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同樣被依法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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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私自偽造、變造、套用、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證件,法律后果嚴重,駕駛人切莫貪圖私利,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市民如遇到假牌和套牌違法行為,請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舉報,通過合法合規途徑維權,切勿“以錯糾錯”。
(經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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