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邊有沒有退休后還在干活的長輩?小區里的保安大叔、公司里返聘的老會計、單位里的保潔阿姨,他們干著和年輕人一樣的活,卻總被一句“你都退休了,不算勞動關系”堵得沒話說。工資被拖欠、受傷沒人管、加班沒報酬,出事了只能自認倒霉。
2026年5月25日,人社部聯合國家衛健委、應急管理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正式發布第56號令《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從2026年7月1日起全國統一實施。這一次,那些“被勞動關系踢出門”的超齡勞動者,終于有了實打實的保護,退休返聘、大齡再就業的朋友,全都能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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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誰能享受到新規福利?別漏了自己
很多人以為,新規只針對退休返聘的人,其實不然。只要你符合下面這兩類情況,都能被新規“罩住”:
1. 已經辦理退休手續,被用人單位招用的人:不管你是退休后去當保安、保潔,還是被原單位返聘,只要你受單位管理、干著單位安排的活、拿工資,就屬于新規保護的范圍。
2. 還沒辦理退休手續,但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在單位工作的人:比如延遲退休、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只要你還在干活,新規同樣適用。
一句話總結:只要你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還在給單位干活、受單位管理,就受新規保護,不管你有沒有領養老金。 全國上億超齡勞動者,終于不用再“裸奔干活”了。
二、新規最硬核的5條保障,每一條都戳中痛點
以前超齡勞動者干活,最怕遇到5件事:工資被拖欠、加班沒加班費、干活受傷沒人管、崗位太危險被忽悠、生病了沒保障。新規直接把這些痛點變成了“硬規矩”,用人單位必須照做,不做就是違規!
1. 工資不能隨便壓,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底線
以前很多用人單位覺得,超齡勞動者找活不容易,工資能壓多低壓多低,甚至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還美其名曰“退休返聘,給點補貼就不錯了”。
新規直接明確:用人單位必須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而且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說,哪怕你是退休后再就業,也不能被當成廉價勞動力,拿的錢必須和當地的最低標準看齊,少一分都不行。
2. 加班不是你想加就能加,還得給加班費
以前超齡勞動者加班,幾乎沒有加班費,用人單位一句“你又不是正式員工,加什么班費”就打發了。新規直接定了死規矩:
- 原則上,不安排超齡勞動者加班;
- 真要安排加班,必須遵守《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而且不能安排高強度、長時間的加班。
以后再想讓超齡員工免費加班,門都沒有!
3. 工傷保障強制上,受傷不用自己扛
這是新規里最重磅的一條!以前很多用人單位會忽悠超齡勞動者:“你退休了,不能交工傷保險,出事了只能自己負責。”不少老人干活受傷,醫藥費花了好幾萬,單位一分錢都不出,只能自己扛。
新規明確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為招用的超齡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只要你在工作中受傷、突發疾病,都能依法享受工傷待遇,醫藥費、傷殘補助都有保障,再也不用怕“出事沒人管”了。
4. 危險崗位不能干,單位得給你安排合適的活
以前有些用人單位,專門把超齡勞動者安排在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的危險崗位,出了事就甩鍋。新規直接禁止:用人單位必須根據超齡勞動者的身體狀況,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和勞動強度,不能安排不適合超齡勞動者的危險作業。
而且,單位還得定期給超齡勞動者做健康檢查,發現身體不適合崗位了,必須及時調整,不能讓老人硬扛著干活。
5. 必須簽書面用工協議,口頭約定不算數
以前很多超齡勞動者干活,連個書面合同都沒有,全靠和老板的口頭約定,工資多少、干到什么時候、出了事怎么辦,全沒個準譜。新規要求:用人單位招用超齡勞動者,必須簽訂書面用工協議,把工作內容、工資、休息休假、工傷保障這些關鍵問題寫清楚,以后出了糾紛,直接拿協議說話。
三、新規為什么這么重要?它解決了一個藏了很久的問題
超齡勞動者的權益問題,其實已經存在很多年了。以前的法律規定里,超齡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大多被認定為“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這就導致:
- 勞務關系不受《勞動法》保護,單位不用交社保、不用給加班費、不用承擔工傷責任;
- 超齡勞動者出事了,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費時費力還不一定能贏。
這次的新規,直接打破了這種“灰色地帶”,給超齡勞動者的權益套上了一層“金鐘罩”。它不是簡單的“發補貼”,而是從法律層面明確了超齡勞動者的基本權利,讓他們干活更有底氣,也讓用人單位不敢再隨便忽悠、壓榨他們。
而且,這對用人單位來說,也是好事。以前很多單位招用超齡勞動者,總怕出事擔責任,現在有了工傷保險、書面協議,權責都明確了,反而能安心用人,不用再提心吊膽。
四、給超齡勞動者提個醒,這些事一定要注意
新規再好,也得自己用起來才行。給大家提幾個關鍵的注意事項,別讓自己的權益白白浪費了:
1. 一定要簽書面用工協議:別信老板的口頭承諾,必須把工資、工作時間、加班、工傷保障這些寫進協議里,簽字蓋章,自己留一份。
2. 問清楚工傷保險有沒有交:入職的時候就問清楚,單位有沒有給自己交工傷保險,要是沒交,直接拒絕入職,別稀里糊涂就去干活。
3. 保留好工作證據:工資條、工作群聊天記錄、打卡記錄、用工協議,這些都要保存好,萬一出了糾紛,這些都是你維權的證據。
4. 遇到侵權別忍氣吞聲:工資被拖欠、加班沒加班費、受傷沒人管,直接打當地的人社部門投訴電話,或者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新規就是你的底氣,不用怕得罪老板。
說了這么多,其實核心就一句話:超齡勞動者不是“廉價勞動力”,更不是“沒人管的弱勢群體”,他們為社會干了一輩子,老了再就業,理應得到尊重和保護。
這次的新規,就是給上億超齡勞動者的一份底氣,也是給所有用人單位的一份提醒:用工要合規,權益要保障。
最后也想問問大家:你身邊有沒有退休后還在干活的長輩?他們有沒有遇到過被拖欠工資、受傷沒人管的情況?你對新規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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