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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趙師傅在海源財富中心廣場租了一間活動板房開小吃店,租期是兩年,可不想本月中旬,自己租的活動板房突然被吊走了,連同店內物品也不見了蹤影。
趙師傅:“之前放了兩間活動房我們搞小吃鋪,(小吃鋪)里面有冰柜、消毒柜、三個不銹鋼柜、灶臺、大鍋、小鍋、碗,現在什么都沒了。”
從趙師傅與云南城璽薈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商鋪租期從去年9月起至2027年11月,付款方式為半年付,合同保證金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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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師傅說,自己繳納了保證金和半年租金24600元,再加上店鋪裝修和物品采購,總投資約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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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個月,因生意不好,自己并沒有正常營業,不想5月19日發現,自己的商鋪突然“不翼而飛”了。
記者對話趙師傅:
“經過報案公安局調查,劉總說是他們吊走了。因為這個開發商它租給劉總,劉總又租給我們這個城璽薈老板,我們是第四方租家了。”
“那你找城璽薈這邊他們怎么說的?”
“他們說和這個劉總打官司,打官司再賠我們押金、室內裝修費,他這樣講的。太不可理喻了,你通知一下我們,廣告牌上、門頭上都有電話,把房子拉走了我們都不知道,通知也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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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師傅說,除了自己租下的,該廣場還有其他的活動板房,有的租客提前清走了物品,有的也和他們一樣,鋪面連同店內物品都被拉走。
記者對話趙師傅:
“他們把我們屋內的東西存放這個地方了,我們的東西找到一部分,還有(很)多部分沒有了,他變賣了。”
“你猜測是變賣了?”
“找不到那不就變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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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在海源財富招商運營中心見到了趙師傅口中所說的劉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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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對話三之葉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劉先生:
“是我們拉走的。”
“為什么呢?”
“因為我們和前面整體租這個房子的人解約了。”
“城璽薈這家嗎?”
“對,(2025年)10月30日就解約了,(2025年)11月15日就給他發了解約函了。解約函上約定他們如果半個月內不把這些商戶清走,我們是有權處置這些東西的。我們和城璽薈合同就有這一條,我們還拖了這么久是這么個情況,他如果東西不見了可以去找城璽薈,我和他又沒有合同關系。”
隨后,記者也聯系上了云南城璽薈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招商的一名工作人員,對于三之葉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所說的提前發解約函,讓清走商戶一事,公司并不認可。
云南城璽薈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陳先生:“這個合同的終止或者生效都是他們單方面通知,他們說終止就終止這是說不過去的。被拆了以后我們才被動的知道被拆了,當然我們也通過法律的途徑,去向人民法院去提交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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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合同,趙師傅的租期未到,合同還在履行,因此趙師傅要退回保證金或其他費用的訴求,公司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云南城璽薈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陳先生:“有了判決以后,我們按照判決該怎么賠付就怎么賠付。我可以給趙師傅去協調,他被搬出來的東西該找的讓他們去找,找不到的是多少就讓他們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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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8099999《街頭巷尾》
記者:楊紫瑄 攝像:石文峰
編輯:李瑩娜
編審:林帥超
終審: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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