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丨莫麗娟
編輯丨張穎國
已從A股退市的海越能源(原證券代碼600387)近日公告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這家曾在十年間股價漲幅超過23倍的企業,因控股股東數億元資金占用問題再次被監管追責。盡管占用資金已全部歸還,但違規披露引發的股價波動給投資者造成實質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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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股價創23倍漲幅
公開資料顯示,從2005年7月18日至2015年6月1日,海越能源股價漲幅約2374.37%,年化回報率約39.71%。公司前身海越股份2004年上市后,逐步從傳統業務向石油化工轉型,2005年至2009年營業收入從5億元增長至超過9億元,凈利潤從約2000萬元增至2億元。隨著丙烷脫氫、異辛烷等核心項目陸續投產,公司營收在2018年達到214.13億元的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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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海越能源主營業務以清潔輕質的丙烷和碳四為原料生產丙烯、異辛烷等產品,同時涉足氫能源領域(制氫2.6萬噸/年),并參股多家創投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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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因資金占用被處罰
此次處罰已非海越能源首次因信息披露問題被監管追責。2025年4月,浙江證監局曾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在2021至2022年期間通過向供應商預付貨款轉出資金、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違規行為。公司還錯誤使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2022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各約3.02億元,分別占更正前數據的49.33%和50.51%。
最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2023年至2024年期間,控股股東銅川高鑫金控再次通過組織、指使公司及子公司向供應商預付貨款等形式占用公司資金。在此期間公司還與關聯方發生多筆未披露的關聯交易,導致2023年年報及2024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浙江證監局擬對海越能源責令改正并罰款700萬元,對控股股東高鑫金控罰款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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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索賠通道仍暢通
屢次違規疊加經營壓力,使公司走向退市。2024年海越能源全年營收14.83億元,同比下降超三成,歸母凈利潤虧損3億元。2025年6月6日公司正式終止上市,退市前最新市值約6.5億元,較巔峰時期縮水超過90%。公司轉入三板后更名為“退市海越”。
雖然公司已退市,但投資者依法主張權利的大門依然敞開,此前已有投資者通過民事訴訟獲得賠償:2025年10月部分投資者收到賠償款項;2026年3月,投資者索賠案再收到兩次賠償款,通過調解獲賠到位;另有投資者獲得二審勝訴的生效判決。
對于投資者而言,海越能源的退市并不意味著維權無門——正因為違規事實確鑿,投資者索賠的法律路徑反而更加清晰。
在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19日期間買入海越能源,并在2024年4月20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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