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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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第十屆佛羅倫薩進程會議在意大利佛羅倫薩舉行。會議期間,中國、巴西、歐盟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貝倫大會(COP30)期間發表《關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放聯盟的宣言》的發起方,共同主持召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放聯盟(以下簡稱“聯盟”)第一屆高層會議,并簽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放聯盟工作大綱》,同意德國和新西蘭加入聯盟,這也標志著聯盟從倡議階段邁向實質建設階段。
2025年11月COP30期間,巴西主導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放聯盟正式成立,旨在建立一個跨國合作框架,協調各國碳定價機制、排放交易體系及相關政策,實現“互通、透明與可信”的碳市場網絡。據了解,聯盟將率先在鋼鐵、鋁、水泥、化肥這4大全球貿易緊密關聯且碳密集行業實現突破。
■■ 提升碳市場有效性、透明度和誠信度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李高表示,中國正加快推進建設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愿同國際社會分享綠色低碳發展和碳市場建設實踐,同各方一道將聯盟打造成開放包容、務實高效的國際碳市場合作平臺,為推進全球氣候治理作出積極貢獻。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市場機制。我國持續完善碳市場制度體系,穩步擴大市場覆蓋范圍,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配額分配方式,引入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參與市場交易,進一步強化市場功能,提升市場活力。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放聯盟工作大綱》明確了聯盟目標、工作范圍、治理架構和決策機制等內容。聯盟將定期召開高層會議和執行會議,堅持開放、包容、自愿原則,加強成員間政策溝通、經驗交流和能力建設,推動碳排放監測報告與核查體系、碳核算方法、高誠信碳信用機制等重點領域合作,提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成效。
巴西將擔任聯盟首任輪值主席國,任期兩年,中國和歐盟委員會擔任聯合主席。下一步工作包括設立聯盟秘書處,并制定工作計劃。
作為一個多邊協同機制,聯盟展現出清晰的治理架構和極強的包容性,現已向擁有全國性合規碳市場如碳排放交易體系或碳稅的國家開放,實施碳定價計劃的地方政府可作為觀察員參與,新西蘭和德國是首批加入的成員國,另有多個國家預計將隨后加入。
《布魯塞爾時報》指出,這是加強碳定價領域全球合作的一次新嘗試,聯盟將為各國發展和強化國內碳市場及碳定價政策提供合作平臺,旨在進一步提升碳市場的有效性、透明度和誠信度,助力落實《巴黎協定》目標。
■■ 推動碳定價成為最具成本效益減排工具
國際碳行動伙伴組織日前發布《2026年全球碳排放交易體系報告》指出,全球目前有41個碳排放交易體系正在運行中,覆蓋全球溫室氣體26%的排放量,碳交易總額累計超過4540億美元,轄區合計占全球GDP的63%并覆蓋全球過半人口。還有16個碳排放交易體系處于不同開發或研究階段,其中許多考慮采用基于強度的設計方案和混合框架,將碳排放交易、碳信用抵消和碳稅整合到一個連貫的政策架構中,并根據各國國情和目標量身定制。
在此背景下,通過聯盟開展合作具有明顯益處,包括促進相互理解、推廣最佳實踐、提升全球標準。歐盟委員會認為,這是推動碳定價作為最具成本效益減排工具的一次重要契機。
歐盟委員會氣候行動總司司長庫爾特·范登貝格表示,中巴歐共同發起聯盟,釋放出全球氣候行動和國際合作持續推進的明確信號。歐方期待同中方在碳市場建設,特別是監測、報告與核查體系等領域進一步加強合作。“聯盟的成立,不僅是一次氣候外交成果,也體現出各方履行《巴黎協定》的政治意愿。”他強調。
《中國能源報》記者從生態環境部了解到,會議期間,為落實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成果,中歐雙方召開了氣候韌性融資會議,探討推動增強氣候韌性融資的政策和路徑。雙方還舉行了第七次中歐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政策對話,并就其他氣候變化領域合作和共同關心的議題交換了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巴西目前正在推進國家碳市場SBCE落地,這是巴西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和應對氣候變化而建立的碳市場機制,已于2024年底立法生效。巴西財政部副部長、碳市場特別秘書克里斯蒂娜·雷斯表示,聯盟成立體現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加強碳市場合作的共同意愿。巴西愿同中國等各方加強交流合作,推動碳定價機制在減排和綠色低碳轉型中發揮更大作用。
■■ 全球碳市場正進入“制度互聯互通”階段
聯盟是貝倫氣候大會之后全球碳市場最重要的制度性進展之一,意味著國際碳市場正在從過去相對分散的國家體系,逐步走向更加協調的全球合作框架。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指出,聯盟基于COP30,旨在提高各國國內碳定價機制有效性,以《巴黎協定》第6.4條碳信用機制為基礎推動碳信用質量形成良性競爭并向更高標準邁進,評估不同碳核算方法之間的可比性,進而促進企業在不同碳市場體系履約。
聯盟長期目標是建立一個全球排放上限,基于此,任何產生排放的活動都需要購買相應的排放配額。隨著排放上限逐步下降,配額價格將相應上升,從而為各方脫碳轉型提供經濟激勵。
此外,聯盟還計劃建立一套邊境調節機制,并由所有參與方共同治理。對于低收入國家,相關機制可能允許其支付較低費用,或免除部分成本;同時,部分收入也將用于支持這些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需求。
目前,“標準不一”、區域市場相互割裂等全球碳市場主要挑戰,這嚴重限制了碳交易流動性和經濟潛力。與過去偏重自愿碳市場的國際合作不同,聯盟更聚焦于強制碳市場,協議簽署方未來將共享碳排放監測、碳核算及碳信用交易機制的實踐經驗,并將制定出國際統一導則。
這意味著全球碳市場正加速進入“制度互聯互通”階段,即如何推動不同碳市場機制之間規則兼容與碳信用額度互認。
國際碳行動伙伴組織指出,接下來,全球碳市場可持續發展核心將圍繞“深化已有體系間的對話與銜接”展開,能力建設和標準兼容將成為下一階段的基石,新興市場需要關注碳排放交易體系的機制設計、監測體系、市場監管等,司法管轄區需要在碳信用認證、談泄漏等方面加強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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