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河南新鄉,法院敲下了法槌。
釋永信被判了24年,罰款350萬。罪名好幾個: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
一個和尚能有這么多罪名,大概古今中外都極為罕見。
不過,很多人可能更關心的是,釋永信是怎么貪這么多錢的?3億元貪污款最后流向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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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富和尚”賬面上的3個億,是怎么構成的?
二十多年來,釋永信的頭銜很多:少林寺方丈、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少林功夫代表性傳承人”。
但私下里,這些耀眼的光環,被他變成了私人提款機。
法院審理查明,釋永信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位的便利,在2003年至2025年間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單位財物 1.31億余元。
另外在2012年至2022年間挪用單位資金 1.51億余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
僅在收受賄賂這一項上,他就為他人承建少林寺工程項目及經營“大開綠燈”,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 1163萬余元。
至于行賄這條線,1995年至2022年間他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567萬余元。
把這些數加起來,已經妥妥超過3個億。
這還不算釋永信通過巧立名目設立的各種“影子公司”和關聯交易轉移出去的那部分“賬外資金”。
早在1998年,釋永信就注冊了實業公司,但財務從未并入寺院賬戶,少林寺的700多個“少林”系列商標,一個都不在寺廟名下,全歸企業。
一張門票80元,一年收走兩億多,寺院賬上寫著“宗教活動經費”,公司賬上卻叫“預付款”。
同一個錢,兩個名字,監管機構各有各的職責范圍——宗教局管紀律不管賬,市場監管只管注冊不管資金流向,九年沒搞過一次專項審計。
大門既已敞開,錢自會像流水般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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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和尚的錢是怎樣被轉走的?
錢進了個人腰包,釋永信用了四種套現手段。
1. 侵占
2003年至2025年,釋永信利用職務便利,把少林寺的錢挪到了個人名下。這1.31億元里,有一部分是直接以現金方式拿走,更大的一部分是通過資金拆解和財務處理,把錢“抹平”在賬面上。
比如用少林寺翻修的錢轉入自己的文旅公司,又在鄭州買了地。
2. 挪用
2012年至2022年的1.51億元,直接劃走超過三個月沒還。
國家非遺保護撥款的5800萬少林藥方研究資金,名義上是專項經費,實際上九成都被轉移到境外賬戶。名為“國際弘法”的款項,部分也被注入了離岸賬戶。
此外,武僧演出公司每年給他800萬“文化服務費”,用少林寺的名號開道掙了錢,錢最后流進了私人賬戶。
他“開道掙錢”的核心操作,是成立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少林資管”)。
少林寺是宗教機構,不便直接參與商業經營,釋永信就成立這家公司當作“代理人”,專門把“少林”這個無形資產商業化。更關鍵的是,這家公司的股份,釋永信自己就占了80%。
靠著少林資管,釋永信大肆“開道”賺錢,主要分三步:
第一,化身“商標狂人”。從食品飲料到珠寶飼料,凡能想到的品類他都提前注冊,一度手握 706 枚“少林”商標,幾乎把所有賺錢路子都壟斷在自己手里。曾有食品廠生產“少林寺牌火腿腸”,直接被釋永信告上法庭。
第二,打造變現機器。成立少林資管,將“少林”IP授權給影視、游戲、服裝等各行各業。據統計,僅通過版權授權合作,少林寺一年就能躺賺 4000萬元。
第三,編織“影子帝國”。他還利用“少林”招牌大肆投資擴張。不僅看上了房地產開發,還曾以 4.52億元在鄭州鄭東新區拿地,甚至還計劃在澳洲斥資3.6億元買地建酒店和高爾夫球場。這些生意打著少林寺的旗號,背后的控制權卻在釋永信手里。
通過以上手段,釋永信把本應屬于寺廟的公產,變成了可以由他個人控制并隨意支配的私有資產,最終將巨額錢財揣進了自己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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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受賄
2006年7月以來,在少林寺的工程項目和經營活動中,釋永信為多人“特批”,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3萬余元。
4. 行賄
1995年至2022年,釋永信向部分國家工作人員輸送不正當利益,總計567萬余元。
錢越轉越遠,從寺院賬到公司賬,從公司賬到個人賬戶,最后再換成了房子、地產和海外資產。只要賬本不清,外人根本沒法察覺。
三、少林寺的錢最終流向了哪里?
釋永信雖然深居寺院,卻從未落后于潮流,他搞來那些錢,大體流向三個方向。
第一,海外投資與虛擬貨幣。他利用“少林云”APP等數字化平臺,把部分海外擴張和香火錢兌換為USDT等穩定幣,轉入了離岸錢包。
據說他手中刻著數字貨幣助記詞的念珠就是操盤工具,企圖通過技術手段逃避追查。少林寺還在澳洲等地布局“少林村”項目,這是釋永信實現資金出海的另一條渠道。
第二,房地產開發投資。以釋永信為實控人的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通過項目拿下鄭州鄭東新區一塊4.52億元的地皮。他創辦的少林資管平臺成立以來,累計對外投資近8000萬元。涉案資金中相當一部分被用于墊付、購買和持有國內商業地產。
第三,親屬掛名與實際控制。在釋永信控制下,資產被分散掛在不同親屬名下,北京的住宅和鄭州的寫字樓,登記的所有權人都是掛名的親屬,實際控制權仍在他手中。
資金經過層層包裝、境外兌換和土地投資,才最終落地。這也是為何不完成財務穿透,就很難摸清全部家底。
四、錢還能追回來嗎?
案件宣判后,錢的問題還沒完全解決。根據判決,350萬元罰金依法必須繳納,但如果贓款已經花掉了,甚至轉移到海外了,追繳難度就很大了。
關鍵在于釋永信到案后主動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實,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辦案機關掌握的線索之外,他交代的那部分贓款會被依法追繳。但這不等于所有資金都能完璧歸趙。已經揮霍掉的錢,只能通過罰金或民事追償來彌補損失。海外沉淀的部分,面臨很大的跨境追查成本。
綜合來看,部分資產追回是可以實現的,但整體追繳比例目前尚無公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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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錢走了,留下了什么?
錢之外,這個案子留下了更深的影響。
3個億的貪腐金額,對于一座深山小廟,也許能吃一百年。但釋永信案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而是它燒掉了普通人對宗教的信任——信徒們不知道功德箱里那些零錢,最終流到了何處;景區里50元、100元的祈福牌,是否真的變成了善款。信仰、權力和金錢的捆綁,讓千年古寺的公信力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擊。
2020年一項民調顯示,公眾對僧侶群體的信任度為78%;而到了2025年,這個數字已經跌到了52%。公眾不見得不信佛了,而是眼見穿著袈裟的人數錢刷碼開直播,心里的信任蕩然無存。
正因如此,國家層面迅速推出了改革措施。
新修訂的《漢傳佛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辦法》明確:
教職人員10人以上的寺廟,住持每屆任期五年,同一場所連任不超過兩屆,任期總和最高不得超過三屆(即15年),這對釋永信式長期“山頭主義”形成了硬約束。
中國佛教協會也明確表示釋永信案“完全是咎由自取”,強調“沒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此外,新的財務審計和離任審查標準也被納入了硬性考核。
有些地區如河南正在草擬新規,要求宗教場所控股的企業必須并表、公開審計。
國家文物局也在推動少林IP收益回流文物保護,要求至少一成收入用于修繕古建。
這些改革具體落實還需要時間,但方向已經清晰——切斷信仰和赤裸金錢之間的勾結。
寺院回歸修行,才算走入正軌。少林寺新任住持印樂法師說:“寺里不看營收,只看梁柱承重夠不夠。”
少了方丈貪腐對寺院的侵蝕,那些深山小廟里的修行人和他們每日凌晨的早課,才可能贏回早已流失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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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樂法師
權威信源
1.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公告:2026年5月29日公開宣判,認定劉應成(原法名釋永信)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其中職務侵占1.31億余元、挪用資金1.51億余元、受賄1163萬余元、行賄567萬余元。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網,2026年5月29日發布。
2.中國佛教協會聲明:宣判當晚發布聲明,稱釋永信“完全是咎由自取”,強調“沒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來源:新華社報道,2026年5月30日。
4.《漢傳佛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辦法》:中國佛教協會第十屆理事會第5次會議通過,要求教職人員10人以上的佛教場所住持每屆任期5年,同一場所連任不超過兩屆,累計任職不超過三屆,每屆任期屆滿后須進行財務審計。來源:澎湃新聞、中國佛教協會官網,2026年1月4日報道。
4.釋永信案一審宣判新聞報道:央視新聞、新華社對庭審及宣判過程的完整報道,含案件查明事實、庭審細節及被告人當庭認罪服判等情況。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新華社,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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