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庚子年間對傳道士的殺戮中,以山西最為嚴重。山西被殺傳道士達191人,中國信徒死亡達上萬人。
其主要原因,是擔任山西巡撫的毓賢極其仇外。傳道士雖然各處建立醫(yī)院、學校、戒毒所,但在毓賢這樣官員看來,這些造福于百姓的做法對于官員和朝廷并非有益,反之,他認為來自西方的知識危及大清生存。
毓賢宣傳義和團忠君愛國,勸朝廷啟用義和團扶清滅洋。在山西,他對拳民首領視為上賓,唆使義和團焚燒教堂屠殺傳道士和信眾。
他通告山西各縣傳道士,聲稱兵力不足,不能保護他們,要求他們到太原巡撫衙門前集合,隨后全部逮捕。
1900年7月9日,在巡撫衙門西轅門前,毓賢將50多名傳道士及其妻子孩子盡數(shù)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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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毓賢
庚子教案發(fā)生時,英國傳道士蘇慧廉正回英國休假。當他回到中國,一名叫惲程的中國人向他講述了在山西巡撫衙門前看到的情景:
在衙門邊的街道上,我見到一群人圍成一堆,于是我也跟上去看個究竟。我發(fā)現(xiàn)圍在中間的正是一群外國牧師和他們的妻兒,還有一些是羅馬天主教神父和修女,以及一些中國信徒。我聽圍觀的人說他們即將被處死。我極力想擠出人群,但怎么也擠不出去,因此也就只能待在那里,眼睜睜地看著一群外國人遭到殺害。第一個被處死的是法爾定牧師,他妻子緊抱著他。他將妻子輕輕推開,然后走到一隊士兵面前,跪在地上,只字未言。一瞬間頭落于劊子手刀下。
緊接著遭處死的是胡德理、佩鴻恩及羅維特醫(yī)生與衛(wèi)理森醫(yī)生,劊子手一一將他們砍首。隨后,毓賢顯得有點不耐煩,他命令身邊護衛(wèi),用他們手上的長把大刀一起參與屠殺。
隨后被斬首的是鐸牧師、席牧師和懷德豪。懷德豪命喪一刀,鐸牧師和席牧師則挨了好幾刀。男人殺完了,隨后便是婦女。法爾定夫人死死抓著自己孩子的手,小孩也緊緊抱著媽媽,但官兵將他們強行拉開,然后一刀向母親揮去。劊子手很快地處決完所有的小孩,手法可謂嫻熟至極,一刀皆準。官兵似乎要顯得笨拙不少,其中一些婦女挨了幾刀才斃命。羅維特醫(yī)生的夫人臨死仍戴著眼鏡,牽著自己的小孩。我依稀記得她對圍觀人群大聲說:“我們來此為拯救世人,從來都行善,為什么要這樣對我們?”其中一個官兵取下她的眼鏡,隨即給了她兩刀......
基督徒遭斬首后,被拉上前的是天主教徒。主教年事已高,胡須皆已斑白,他質問毓賢為何要做如此傷天害理之事。我沒聽見巡撫作出任何回應,而是當即抽出佩劍橫著向主教臉部狠狠劈去,鮮血濺滿主教斑白的胡須,主教就這樣慘遭斬首。隨后,神父和修女們也挨個遭處決。
之后,官兵從緊閉的大牢里牽出畢翰道牧師和他的同伴,畢牧師與魯教士仍然戴著手鐐。畢牧師在臨死那一刻仍然在為別人不斷禱告。魯教士視死如歸,鎮(zhèn)定自若。畢牧師夫人臨死時牽著兒子的手,不過小孩子隨后被殺。剩下的那位女士和兩個小女孩一會兒也被處決。那天總共有五十五名外國人遭斬首,其中三十五名基督徒,余下二十名是羅馬天主教徒。同時遇害的還有一些當?shù)鼗酵剑覜]全見到他們,不過有人告訴我有十三名之多。由于屠殺一直延續(xù)到傍晚,死難者的尸體因此被遺棄在原地直到第二天清晨。當晚,他們身上的衣物及戒指、手表等被洗劫一空,第二天尸體被移往南門內。
外國人臨死時表現(xiàn)出來的鎮(zhèn)定自若讓我們震驚,遇難者中除兩三個小孩外,沒有一個人哭泣與吶喊。
在蘇慧廉的女兒謝福蕓筆下,記載了一個勇敢的中國人,他是一戶被殺的英國傳道士雇傭的廚師。
當這名傳道士和妻子小孩被官兵帶走時,他拿著平底鍋,叮叮當當?shù)厍弥诤竺妫浑x不棄。
那名傳道士對他喊道:“你被解雇了,趕快回家吧!你不需要跟著我們去送死。”
但這個矮個子男人說什么也不回去,堅定地跟在后面。他一邊走一邊大聲說:“沒有我,誰給在監(jiān)獄里面的你們買菜送飯?”
蘇慧廉后來到山西擔任山西大學堂校長,雇傭了這個中國人當廚師。
毓賢以清官自詡,他自稱奉行“三不主義”,即“不要錢,不要官,不要命!”但為人剛愎自用,心狠手毒。他的殘暴和歹毒不僅僅體現(xiàn)在對傳道士的態(tài)度,也體現(xiàn)在對中國普通百姓的態(tài)度。
毓賢曾在山東曹州擔任4年知府,以善治盜聞名,曾于3個月殺掉2000多人,百姓送其“屠戶”外號。
有史料記載,慣偷楊炮會偷了一個包袱,官軍緊追不舍,楊急忙把包袱扔到一家姓于的院內,結果姓于的被“站木籠”致死,全家也被殺害。
毓賢對付百姓的酷刑有打杖條、打板子、軋杠子、跑鐵鏈子、跪鐵蒺藜、站鐵鏊、氣蛤蟆(令受刑者仰臥,用杠砸肚子)、站木籠等多種花樣,讓人聽了就心驚膽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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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木籠
清末文學家劉鶚在其著名小說《老殘游記》中,以酷吏“玉賢”來影射毓賢,對其評論說:“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清廷與八國聯(lián)軍議和后,義和團被剿滅。1900年9月26日,山西巡撫毓賢被革職,發(fā)配新疆。第二年2月13日,清廷頒布詔令,加重對“首禍諸臣”之懲處,對毓賢即行正法。
詔書在甘肅追上毓賢,他的人頭被砍下。
毓賢留下遺言說,“我殺人,夷狄殺我,亦有何憾”,“君恩我負,君憂誰解,愿諸公老成謀國,切須早慰兩宮心”(兩宮指慈禧和光緒)。
至死之際,毓賢也沒有對自己的惡行后悔,朝廷下詔殺他,他卻遺憾以后不能再報效朝廷。
從實質來看,毓賢只不過是朝廷使用的工具而已。使用其排外作惡,又把他推出來頂替罪行。所謂的清官,所謂忠心愛國,不過是他的遮羞布而已。
對于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愛國賊”而言,斬首并不是最殘酷的刑罰,更為殘酷的是死后永遠的刑罰。
可悲是,毓賢被處死后,山西竟有百姓為其修建祠堂紀念,后被清廷勒令拆除。直到如今,在網絡上依然常常有人稱贊毓賢“忠君愛國”。毓賢雖然死了,但曾經寄生在他身上的陰魂,依然在不少人身上如鬼火般復燃。
愛國沒有錯,但狹隘仇外不是愛國,而是害人害國。
據說李鴻章在彌留之際,曾痛斥毓賢誤國。這個陰魂如不消散,會繼續(xù)給這個民族帶來不祥和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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