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問題很直接,廣東兩方面的情況都不好:一方面潮州饒平有11萬多噸廢棄蠔殼亂堆,另一方面潮州潮安、肇慶四會有大量的固體廢棄物和建筑垃圾傾倒到坑塘中去。看上去像是“廢物找個地方放”,但是已經踏上了耕地、基本農田甚至是水源保護區的土地,并且把水污染帶入了水中。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饒平蠔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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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第一想法就是蠔殼不是海鮮殼吧,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實并不是說“殼有毒”本身的問題,在于是否按照規定來處理。督察組發現饒平縣有12個廢棄蠔殼堆存點未進行防滲漏等污染防控措施,累計堆放量達11萬多噸,占地面積為148.3畝,其中有44.8畝屬于耕地、5.6畝為基本農田。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檢測的結果了。堆放點積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為2470毫克/升、氨氮為412毫克/升、總磷為31毫克/升,都超過了地表水Ⅲ類的標準值,分別是122.5倍、411倍和154倍。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就不只是“不好聞一些”或者“味道重一些”,而會存在一定的環境隱患。
但是這并不是一個突如其來的新的問題。之前就有人舉報過蠔殼侵占道路、污染環境的問題。后面也想了一些辦法,有些地方在推行資源化利用,經過清洗、粉碎、煅燒等工序后,可以用作土壤改良劑或者環保材料,并非完全沒有用武之地。其實技術上并沒有什么大不了的,被卡住的就是處理能力跟不上、監管不到位、整改不閉環、歷史遺留問題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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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另外一個問題也十分扎眼。
潮安區古巷鎮存在非法傾倒工程渣土、裝修垃圾的情況,總重量達到40萬噸,占地面積為85.7畝,其中有大約71畝是占用耕地的,甚至還有2.6畝是占用了耕地的。除了裝修垃圾之外,在一些坑塘里面還發現了廢塑料、廢泡沫以及生活垃圾。
水質也很差。坑塘水體中化學需氧量為538mg/L、氨氮為18.2mg/L、總磷為0.8mg/L,都超過了地表水Ⅲ類的標準,分別是25.9倍、17.2倍和3倍。垃圾并不是“倒了就算完了”,后面還有滲濾液、積水、惡臭以及土壤受到破壞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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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四會也沒有那么輕松。
一些地區把坑塘當作違法堆放和填埋固體廢棄物的地方。一個坑塘共傾倒了大約4.8萬噸的垃圾,占用了18畝的土地,其中有17.6畝是耕地,其中還有3.8畝是基本農田;另一個坑塘共傾倒了大約8萬噸的垃圾,侵占了36畝左右的耕地。經過取樣檢測發現,坑塘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為126mg/L、氨氮為5.8mg/L,都超出了標準值的五點三倍和四點八倍。
除了四會市東城街道外,還有另外一個坑塘被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總量約為11萬噸,占地面積為51畝,其中占用林地13.3畝、草地22.7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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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上面提到的問題放在一起考慮的話,就會有味道了。
并不是某個鄉鎮一時疏忽造成的,而是一次偷倒垃圾的行為,并且固體廢棄物產生的數量很大、種類很多,但是回收、處理、檢查和處罰都沒有及時跟進。所以坑塘變成了“消納場”,農田變成了“空地”,廢棄的蠔殼就成了“先放著再說”的歷史遺留問題。應該發現的問題沒有被發現,應該制止的事情沒有被制止,應該清理的地方沒有被清理掉,等到中央督查的時候,所有的問題都集中爆發了。
國家的要求是十分清楚的。農業固體廢物應該進行回收再利用,不能造成環境污染;而建筑垃圾也不可以隨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以上都屬于不模糊的地方。但是現實中,坑塘被填平了,耕地被淹沒掉了,水質超標幾十倍甚至上百倍,表明日常監管存在嚴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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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讓人不痛快的是受到影響的并不是抽象的概念。
土地還可以用來種植農作物嗎?有無坑塘,并且是否具有蓄水和排水的功能。周邊環境可以不可以居住。老百姓關心的問題就是蠔殼能不能繼續使用這個問題了,而不是有沒有什么理論上的說法。門口堆積的東西何時清理掉,環境污染什么時候控制住,被占用地塊什么時候恢復原狀。
督察組已經表明了對肇慶市和潮州市在固體廢物管理與處理方面重視不足、履職不力、日常監督缺失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并且會進一步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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