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有效維護旅游市場秩序,進一步引導經營主體及從業人員依法經營、規范執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現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旅行社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案
![]()
2026年4月,山西某旅行社大同平城區分公司組織“大同三日游”旅游團產品中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車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2026年5月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對某旅行社大同市平城區分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案
![]()
2026年4月,劉某平作為分公司的負責人在操作旅游業務中,未對所租用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核,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2026年5月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劉某平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版權聲明:我們尊重“真實原創”,轉載旨在傳播有益信息,如涉及版權問題,我們立即處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