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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市公安局關于2026年高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臨時禁飛的通告
為保障2026年高考期間我市各考點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決定對我市部分區域進行臨時空域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對象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各類無人駕駛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包含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14種,無人機是重點管控對象)。
二、禁飛管控時段及區域
(一)管制時段。2026年6月7日0時至6月9日19時。
(二)管控區域。對以下14個考點及周邊500米范圍內,實行臨時空域管制。
欽南區:市第三中學高中部、市第四中學、市高新實驗學校。
欽北區:市第一中學高中部、市第二中學高中部、市第十三中學。
靈山縣:靈山中學、靈山二中、靈山三中、新洲中學。
浦北縣:浦北中學、浦北二中、浦北四中、金浦中學。
三、臨時管制要求
(一)臨時管制時段與區域內,未經批準,任何單位、組織、個人不得操控“低慢小”航空器進行起降、飛行活動。
(二)高考考試期間,公安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巡查管控,對違規飛行干擾正常考試秩序的,將依法采取驅離、迫降、扣押等處置措施,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0777-110)。
請廣大市民、飛行愛好者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主動配合管控工作,共同營造安靜、安全、有序的高考環境。
特此通告。
欽州市公安局
2026年6月6日
核發:古倍樺
審核:林雪
編輯:郭暉
文字:治安支隊
排版:謝綿鳳
校對:朱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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