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還親自試了一下,貼上遮光膜,戴著眼鏡在辦公樓里亂晃,進電梯、找同事聊天、跟保安要報紙,事后挨個問,沒一個人發(fā)現(xiàn)他在拍。
智能眼鏡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有沒有人偷拍。而是沒辦法證明對面那個戴眼鏡的人,剛才沒在拍你。
這事兒比偷拍本身嚴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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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問大家一個問題:你在馬路上走、在地鐵里坐、在咖啡館喝東西,這些場合你有沒有隱私?
很多人下意識會說,公共場合嘛,本來就沒什么隱私。
這話對,也不對。公共空間的隱私,從來不是物理意義上的隱私,它是社會意義上的隱私。說白了,就是幾百年來人類社會慢慢磨合出來的一條隱性契約:我們彼此可見,但是互不記錄、互不追溯。
我能看見你長什么樣,你也能看見我穿什么衣服,但是看完就看完了,誰也不留下誰的痕跡。我倆在地鐵里對視了三秒,下車之后這事就翻篇了,不會有任何后續(xù)。這就是陌生人社會能運轉的底層代碼。
這套契約靠什么維持?不靠法律,靠默契。就像紅綠燈,本身就是幾個燈泡,沒有任何物理屏障能攔住你闖紅燈,但全世界絕大多數(shù)路口都不會癱瘓,因為所有人默認遵守。
手機出現(xiàn)的時候,這條契約其實沒被破壞。為什么?因為你掏手機拍照,是一個明示動作。你得舉起來,得對準,得按快門,旁邊的人一眼就能看見。這就給了大家反應時間,也給了社交壓力——你要真在地鐵里舉著手機懟人臉拍,旁邊大爺大媽分分鐘教你做人。
掏手機拍照,相當于江湖上亮兵器。亮了兵器,規(guī)矩就在那兒擺著。
但是智能眼鏡,是袖里藏針。
我說智能眼鏡有“原罪”,不是說這個東西本身邪惡,而是它的產(chǎn)品力賣點,恰好建立在對那條公共契約的零成本破壞上。
你想想,智能眼鏡廠商在宣傳什么?解放雙手、第一視角、無感記錄、扶一下眼鏡就能拍照、眨一下眼就能錄像。這些詞翻譯過來是什么意思?翻譯過來就是:讓你拍東西的時候,旁邊的人察覺不到。
“察覺不到”四個字,就是這個產(chǎn)品最核心的賣點。攝像頭做得跟米粒一樣小,提示燈小到旁人根本注意不到,錄制提示音只有戴眼鏡的人自己能聽見——這不是工程師沒本事把燈做大、把音量調高,這是產(chǎn)品經(jīng)理刻意設計的結果。
然后市場又給這個設計補了最后一刀——遮光貼。五塊錢包郵,貼上去,那盞本來就微弱的提示燈,徹底消失。五千多件的銷量,說明這玩意兒不是少數(shù)變態(tài)在用,是已經(jīng)形成了一個公開的灰色產(chǎn)業(yè)鏈。
更狠的還在后面。哈佛大學有個實驗叫I-XRAY,研究人員拿一副普通的智能眼鏡,接上公開的人臉識別API,能在幾秒鐘之內識別出陌生人的姓名、職業(yè)、住址,甚至關聯(lián)到他的家人。荷蘭記者在街頭實測過,路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整個社會關系網(wǎng)當場被扒得干干凈凈。
這是什么概念?這相當于以前在江湖上,你跟陌生人擦肩而過,最多被多看兩眼。現(xiàn)在你跟陌生人擦肩而過,對方可能已經(jīng)把你的身份證號、戶口本、朋友圈一起打包帶走了。
所以智能眼鏡真正干的事兒不是“偷拍”,是把“破壞公共契約”這個動作的成本,從“有可能被當場抓住”,降到了“幾乎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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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一旦失效,誰來買單?所有人。
我們來看Meta那個案子。Meta跟雷朋合作的那款智能眼鏡,全球賣出去七百多萬副。然后瑞典媒體扒出來,Meta把用戶拍的大量視頻,外包給肯尼亞的一家數(shù)據(jù)標注公司,讓那邊的工人逐幀觀看,用來訓練AI。
標注員看到了什么?臥室、浴室、更衣的畫面、親密行為的畫面,還有完整露出來的銀行卡、清晰的家庭布局、關于個人隱私的對話錄音。Meta在條款里寫了一句“可能會被人工審查”,但真正戴著眼鏡的用戶,沒幾個人知道自己在浴室里的樣子,正在被一萬公里外的陌生人逐幀打分。
這場面有多荒誕?相當于你花了兩千多塊錢買了個眼鏡,附贈服務是——自費請了一個跨國偷窺團,二十四小時盯著你看。
現(xiàn)在Meta已經(jīng)被美國新澤西和加州的用戶集體起訴了,英國監(jiān)管也介入了。但這只是戴眼鏡那個人的麻煩。被拍進畫面里的那些人呢?那個在Meta用戶家里做按摩的師傅、那個在鏡頭里走過的路人、那個跟戴眼鏡的人吃飯的朋友——他們連“我同意被拍”這一步都沒經(jīng)過,就直接成了肯尼亞數(shù)據(jù)中心里的一段素材。
這就是契約失效之后,普通人要付的隱性成本。
你以后去咖啡館,會下意識找個背對鏡頭的位置。你以后在地鐵里,不敢盯著別人多看。你以后跟人吵架之前,得先掃一眼對方的眼鏡款式——這是不是Meta的,是不是ROKID的,是不是雷鳥的。你跟朋友說點私房話,得先確認在場所有人的眼鏡都不是智能的。
廣東省消委會去年測過十五款主流智能眼鏡,十三款有信息安全漏洞,白帽黑客七十秒就能遠程接管攝像頭開直播。注意,是遠程,是直播。也就是說,連戴眼鏡那個人本身,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眼鏡正在被遠端的某個人當成監(jiān)控用。
這種環(huán)境里生活,每個人都得開啟“防御模式”。這種緊繃感是有代價的,是要從我們日常生活的松弛感里,一點一點扣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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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兒,肯定有人會說:那立法呢?管管不就行了?
我得說句實話,法律在這個事兒上,永遠是慢半拍的。
上海有過一個地鐵偷拍案,最后撤訴了,因為受害者沒辦法證明那個設備當時正在拍攝狀態(tài)。這就是現(xiàn)實——被拍的人要自己舉證設備開沒開,這跟讓被偷的人自己證明小偷當時手在不在口袋里有什么區(qū)別?
法律可以補丁,可以加重處罰,可以要求廠商必須裝不可關閉的指示燈,歐盟蘋果都在往這個方向走。這些都是好事,但都是補丁。補丁補得了具體的傷口,補不回那種已經(jīng)失去的默契。
就像紅綠燈,你可以裝更多的攝像頭、貼更狠的罰單,但如果一個路口大家都開始默認對方要闖紅燈,那這個路口本質上就已經(jīng)廢了。
智能眼鏡帶給我們的,就是這么一個集體的“路口懷疑”。我們正在親眼看著一個東西消失——那個東西很難命名,它大概叫做“陌生人社會的松弛感”,叫做“我和你擦肩而過,誰也不留下誰的痕跡”,叫做“在公共場合,我可以放心地走神、放心地發(fā)呆、放心地做一個不被任何人記錄的普通人”。
這種松弛感,是幾百年城市文明慢慢攢下來的家底。一副眼鏡要拆它,不需要五年十年,可能就需要幾次出貨量翻倍。
IDC的數(shù)據(jù),2025年全球智能眼鏡出貨量一千四百多萬臺,同比漲了44%,中國市場漲了87%。預測到2029年,全球會突破四千萬臺。
這是一條幾乎不可能掉頭的曲線。
所以我說,智能眼鏡真正殺死的,不是隱私。
隱私這個詞太輕了,聽起來像是某段視頻、某張照片、某個銀行卡號——這些東西丟了,理論上還能挽回,能賠償,能立法保護。
但智能眼鏡殺死的,是“我們可以彼此不在意”的那種自由。是你走在街上不用想“我現(xiàn)在的表情會不會被存進某個云端”,是你跟陌生人對視的時候不用想“他眼鏡里那個小點是不是鏡頭”,是你坐在咖啡館里發(fā)呆的時候,不用提前確認在場所有人的設備型號。
這是一種很難被立法保護的東西,因為它本來就不是寫在法條里的,它寫在每個普通人對這個社會最基本的信任里。
講個細節(jié)。日本有個研究做過對比,同樣是被拍,被手機拍和被智能眼鏡拍,后者會讓人產(chǎn)生的焦慮感高出47%。多出來的這47%,不是因為眼鏡拍得更清楚,恰恰是因為眼鏡拍得更“不動聲色”。
不動聲色,正是我們這套社會信任體系里,最不該出現(xiàn)的四個字。
以前我們說“江湖險惡”,險惡的是有看得見的刀。現(xiàn)在的險惡,是你不知道對面那副平平無奇的眼鏡,到底是用來看東西的,還是用來看你的。
技術本身沒有錯,問題在于,這一次技術進步的代價,不是由買這個產(chǎn)品的人來付,而是由所有不買這個產(chǎn)品、甚至根本不知道這個產(chǎn)品存在的路人來付。
這才是智能眼鏡最不公平的地方。也是我們這個時代,所有“無感技術”共有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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