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到下方觀看視頻!2024年9月1日,河南鄭州的丁女士為了給孩子陪讀,看中一套通勤便利、配套完善的房子,與房東簽訂三年租房合同,每月租金1800元,押金2000元。入住后一家人一直按時交租,和房東也沒什么矛盾。今年3月,房東上門為丁女士維修門鎖時,發現鄭女士懷孕了,隨后,房東以老家有“外人在自家房屋坐月子會帶來晦氣”的迷信風俗為由,明確禁止丁女士在出租屋內坐月子,讓她要么去月子中心,要么立刻搬走。丁女士雖不認可該迷信說法,但為避免爭執,主動提出提前退租,房東當場表示同意。此后,身懷身孕的丁女士和丈夫四處尋覓房源,歷經一番奔波后才找到合適的房子。可當丁女士向房東申請退還剩余房租與押金時,房東突然反悔,聲稱丁女士隱瞞懷孕信息、提前退租屬于違約,要扣除全部費用。
丁女士查閱租房合同后發現,合約僅約定提前退租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并無租客懷孕需告知、房屋禁止坐月子的相關條款。丁女士倍感委屈,自己全程按時交租、妥善愛護房屋,未違反任何合同條例,卻因房東的迷信觀念無端蒙受經濟損失,無奈之下將自身經歷告訴記者尋求幫助,事件曝光后,不少網友分享了自己租房遭遇風俗忌諱限制的相似經歷。針對此事,律師作出明確解讀:我國法律無禁止租客在出租屋坐月子的相關規定,只要租賃合同無對應禁止條款,房東無權要求租客提前搬離。房東此次單方面要求租客退租的行為屬于違約,租客不僅可追回剩余房租與押金,還可主張相應損失賠償。此事也提醒廣大租客,租房簽約需仔細核對條款,提前規避各類糾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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