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6月8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典型案例(第二批)。海口市長流夜市12家攤販套用夜市管理方海南商邦實業有限公司資質,取得入網餐飲服務資格。海口秀英某某綿冰冰餐飲攤、海南商邦實業有限公司等13家經營主體分別被警告、罰款合計1.1萬元。
據介紹,2026年3月,海南省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線上排查網絡餐飲外賣店時,發現海口秀英某某綿冰冰餐飲攤等12家外賣店在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上傳的經營資質信息均為海南商邦實業有限公司相關信息。
經線下核實,海口秀英某某綿冰冰餐飲攤等在長流夜市經營食品攤販,已取得海南省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但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為增加營業收入,12家夜市食品攤販使用長流夜市管理方海南商邦實業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住所地址等經營資質,上傳至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并在平臺向消費者公示上述虛假信息。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已責令12家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下架網絡外賣店,按要求在線下從事食品攤販經營。
海口秀英某某綿冰冰餐飲攤等12家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的相關規定,海南商邦實業有限公司出借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海口秀英某某綿冰冰餐飲攤、海南商邦實業有限公司等13家經營主體作出警告、合計罰款1.1萬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網絡平臺公示的經營資質、經營地址等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本案中,夜市食品攤販在網絡平臺使用并公示他人經營資質、住所地址等虛假信息,入網提供餐飲服務,不僅直接誤導消費者,侵害其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還借此規避執法監管,致使本應由其承擔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懸空虛置,擾亂網絡餐飲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本案批量處置提供虛假信息的外賣商家,同步追究夜市管理方海南商邦實業有限公司出借經營資質的違法責任,向網絡餐飲服務行業釋放了從嚴監管、違法必究的明確信號。下一步,海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深化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整治,加大精準打擊力度,維護網絡餐飲市場秩序,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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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苗小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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