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關于自治區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第2026898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桂林函〔2026〕720號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建立水源保護區桉樹種植退出補償機制的建議(2026898號)》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由我單位會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理。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關于“自治區層面制定出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具體辦法,配套林地生態轉型扶持政策,實現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雙贏”的建議
一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八條有關規定,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兩岸、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應當劃定為公益林。當前,我局指導各市縣鼓勵林權權利人對尚未劃入公益林且已正式批復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的林地申請調入國家級或自治區級公益林范疇,爭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資金。同時,我局將積極推動自治區層面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非國有公益林,參照保護區內非國有公益林提標標準執行,以提高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林權權利人積極申請調入公益林范疇。
二是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商品林林業工程項目支持。近幾年,自治區層面先后組織實施中央預算內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中央財政國土綠化項目、油茶“雙千”計劃、加快油茶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3—2025年)、森林可持續經營、自治區財政森林質量提升項目等工程項目,對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在內且符合項目條件并納入項目實施的商品林造林更新、森林質量提升等予以補助,積極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森林經營。“十四五”以來,全區累計獲得各類中央國土綠化項目資金35.45億元,爭取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近0.54億元,推動全區實施桉樹純林樹種結構調整改造約50萬畝。
三是通過立體復合經營提升林地綜合效益和生態轉型發展。指導各地在桉樹混交造林、立體復合經營等方面積極探索創新,推廣“桉樹+林下經濟”“桉樹+油茶”“桉樹+金絲楠木”以及桉樹與格木、降香黃檀、米老排、紅錐等鄉土樹種、珍貴樹種混交模式,為單一樹種商品林林地轉型向多樹種立體復合經營模式轉型提供豐富經驗,同步實現林地利用率最大化,提升林地綜合收入。鼓勵因地制宜發展森林康養、自然教育研學等生態旅游業態,推動林文旅產業深度融合,促進生態價值轉化。
2026年5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聯合印發《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明確要持續抓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探索多元化補償方式。下一步,我區將根據國家方案,研究制定符合廣西實際的生態綜合補償機制,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相關管理職能部門的互聯互通,建立信息共享、溝通協調機制,共同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與生產經營活動協調發展。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廣西林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6年 6 月 1 日
來源:廣西林業局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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