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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關于養狗不文明現象的報道越來越密集。
可以這么說,對于養狗群體來說,遛狗不拴繩、不清理狗便這種事,如今甚至都不算什么新聞。
人們更關注的是狗主們的奇葩態度。
小編刷到不少不文明養犬報道,在這里也給大家總結一下:
案例一:
6月2日,黑龍江哈爾濱某商場一生鮮檔口處,一女子把寵物狗放在冰柜的玻璃頂蓋上,下面就是大批待售的無包裝生鮮食材 。
對此,商場方面稱,商戶都是個人經營的,跟商場管理沒關系。
而該超市工作人員則回應,門前已經張貼“不允許帶寵物”的標識,當時店里人太多,工作人員沒有注意到,目前,狗所站過的冰柜已撤走,涉及的生鮮等貨品已全部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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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明顯的畫面,顧客都能拍到,工作人員會注意不到?
在小編看來,不是工作人員看不到,可能是不想得罪顧客,才假裝“看不到”。
那為什么超市不怕非養犬群體有意見?
在小編看來,由于這些年養犬不文明現象的頻發,養犬群體“蠻橫”、“不講理”的形象已經深入人心。
工作人員擔心干涉犬主會惹麻煩,又默認其他顧客看到也會“忍耐”,這才有了“視而不見”的操作。
而這也恰恰是這個社會最悲哀的地方。
經濟學上有一個“格雷欣法則”,即很多人都聽說過的“劣幣驅逐良幣”,其實應用在養犬管理問題上再合適不過。
養犬不文明底線一再被打破,犬主的囂張日益升級,而本該被保護的無辜者,卻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選擇“忍讓”。
這合理嗎?
案例二:
6月4日,廣西南寧。女子帶兩名孩子在公園玩耍,突然竄出一只未栓繩的寵物狗,追著孩子們跑。
孩子受到驚嚇,媽媽催促犬主管束一下寵物狗,而狗主人并沒有采取任何動物,反而責怪孩子,稱“你別讓孩子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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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回應,很符合一大部分養狗人的心態。
在他們看來,狗狗那么可愛,一定是不會有錯的。而作為狗主人,不拴繩給寵物狗自由,那也很“天經地義”。
錯的只能是孩子和家長。
孩子在公園里亂跑,惹的寵物狗追趕,家長不及時制止,還要責怪狗,簡直太沒道理。
別覺得小編是在陰陽怪氣,因為這就是很多犬主的真實想法。
而且,想必還有網友會力挺養犬人士,理由當然是“狗追孩子不是咬人,是想跟他玩耍。”
怎么說呢,這個理由很“強大”,但完全沒有道理,我相信沒有哪個孩子和家長,會喜歡與陌生的狗做這樣的“互動”。
說白了,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所有的語言都是蒼白無力的,這類輕描淡寫的勸說,反映出的只是部分愛心人士扭曲的愛狗邏輯。
“人不如狗”,就是他們一直堅持的真理。(他們自己除外)
案例三:
6月6日,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佘北家園瑞蘭苑,多位居民反映,小區有200多戶業主飼養了寵物犬,每逢陰雨天氣,室外地面濕滑,狗主們就把地下車庫當作了避雨遛狗的場所。
關鍵問題是,這些犬主大多數都不牽繩,也不清楚狗屎,把地下車庫變成了臭氣熏天的"遛狗場"。
小編相信,這并非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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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庫遛狗,其實隱患非常大。
第一,遛狗不拴繩,給居民安全帶來很大負面影響。
地庫由于光線暗,再加上支撐柱較多,司機視線很容易被遮擋,來往車輛頻繁時,不拴繩的狗亂跑,可能會被碾壓,或者發生躲避寵物狗引發碰撞。
此外,寵物狗不拴繩,極易嚇到甚至攻擊過往居民。
第二,衛生問題很突出。
視頻中,由于寵物狗亂拉亂尿,導致小區地庫隨處都是狗尿、狗屎,再加上地庫本就空氣流通差,不但破壞了環境衛生,還容易滋生細菌,影響業主的身體健康。
現在不少人都有走路玩手機的習慣,想想踩一腳狗屎會是什么感受?
第三,業主正當權益受損。
主業正常繳納物業費,是希望能享受到應有的服務,當然也包括整潔安全的停車環境在內。
地庫屬于公共區域,屬于全體業主所有,不能因為部分養犬人的自私,讓多數人的利益被侵害。
案例四:
6月7日,湖南衡陽一家名為“虔哆哆半肥瘦齊齊哈爾烤肉”店火了,被網友曝光有寵物狗啃食顧客餐車內的餐食,十幾秒鐘的時間,一整盤肉幾乎被一只寵物狗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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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完全沒有人出來制止。
隨后,商家回應:店員沒看到,將進行停業整頓,并全面進行消殺處理。
而有疑似犬主的網友也在社交平臺發帖道歉,稱小狗本來是拴在椅子腿處,不知道怎么就掙脫了。
對于商家和犬主的說法,小編一個字都不信。
不是小編不近人情,而是這種套路化的說辭我們已經聽了太多,卻并未看到商家和養犬群體真正的誠意。
小編一直以來的觀點,遛狗不是不可以,但餐飲場所絕對不該讓狗入內,所有打著寵物友好名義,把狗放進店內的餐飲商家,大家都應該離得遠一點。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你坐的椅子,用的桌子、筷子、勺子、盤子、碗,甚至擼串的簽子,到底有沒有被寵物狗使用過?
這樣惡心的事,不用說“近兩年”,這一個月的時間里就已經發生了太多。
至于商家所宣稱的“銷毀餐具”、“餐廳消殺”,我保留懷疑態度,也不接受這樣的解釋。
因為按照絕大多數城市養犬條例的規定,寵物狗都不允許進入餐飲場所,商家明知故犯,用一句“沒看到”,絕對解釋不過去。
案例五:
下面視頻的畫面,不是寵物專屬樂園,而是一處公共休閑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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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視頻中,這里儼然成了寵物狗自由撒歡的場地,畫面里的十多條狗,除一兩個犬主牽繩,剩下的都在亂跑。
而在綠地旁邊,就是一條公共道路,一旦寵物狗跑到路上,極易發生被過往車輛碰撞的危險。
此前,就發生過未牽繩寵物犬跑到路上被撞傷的案例,犬主還震震有詞的找司機索賠。
而在小編看來,遛狗不拴繩在先,發生事故司機不應該承擔責任。
從情理上說,也不能要求司機對道邊突然竄出的寵物狗負過高的注意義務,這明顯超過了“合理”范疇。
不僅如此,小編反倒覺得,應該讓狗主賠司機的修車費和精神損失。
案例六:
如果小編沒記錯,城市市區內都禁止飼養烈性犬和部分大型犬只。
視頻中的這只大狗,小編不知道是什么犬種,但看體型,大概率在禁養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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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問題來了,狗主有什么底氣光明正大出來遛狗?
事實上,飼養禁養犬,在城市也不是新鮮事,小編還曾刷到有犬主不拴繩在街上遛藏獒。
不談背景、關系,或許最大的底氣,是養犬管理立法、監督、執法上的一系列缺位。
突出表現在,對違規養犬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制定的太輕,日常監督形同虛設,執法力度偏軟。
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前,違規養犬被發現,大多也就是批評兩句了事,最多就是罰個幾十上百元,相當于給犬主撓癢癢。
就算是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規,最高處罰也不過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而在這半年的時間里,公開報道的涉犬糾紛中,真正被執行拘留的少之又少。
禁養犬只,首先辦不了狗證,免疫證明也開不出來,一旦咬人,會大大增加感染狂犬病的概率,再加上攻擊性強,被咬人群重傷或者死亡的危險會更大。
這么大的安全風險,卻都抵不過一些人對狗的喜歡,這不就是把寵物狗凌駕于人類之上的典型表現嗎。
案例七:
某商場,有顧客帶兩只寵物狗入內,沒有任何隔離的把狗置放在購物車內,也沒有采取任何約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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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場景,在“寵物友好”大行其道的今天,已經再普通不過。
我們且不去討論“寵物友好”的合法性,僅從衛生和安全角度,就無法接受這樣的場景一再的出現。
水果、蔬菜、熟食、面食等,再放進被狗踩踏的購物車里,該有多臟?
商場付出的,最多就是一個道歉!
而以上諸多案例中,那些做出不文明行為的養犬人士,甚至連道歉都能省掉,完全當做沒有發生過。
這樣的代價,何談“管理”?
這幾年以來,隨著養犬的越來越多,違規事件頻發,網上呼吁“禁止城市養狗”的聲音也從未停止。
對此,不少人反對。
他們覺得,就算有犬主不文明,認識到錯誤道歉也就行了,沒必要對整個養犬群體一棒子打死。
可是,如果道歉有用,那還要法律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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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很多犬主都絲毫不覺得自己做了錯事,這樣態度,還需要給他們留余地嗎?
小編也知道全面禁止不現實,但看到一個個讓人氣憤的報道,其實也不知道除了禁止還有什么好辦法。
此前,網友給出過很多主意,包括提高管理費,強制繳納保險,加大處罰力度等等。
但辦法再好,最終還要落實到執行端。如果有關部門不重視,一切都是徒勞。
更何況,很多城市都想利用寵物經濟拉動消費,把一個本來不合法的寵物友好愣是宣傳成了“城市名片”。
最近,刷到一個新聞,某寵物樂園被市民“侵占”,有媒體大肆批判,要還毛孩子們的活動空間。
這當然沒錯。
可是,誰又來管管人類的活動空間,被寵物狗擾亂的事實?
這無疑很諷刺。
對寵物保持友好很重要,至于人類的委屈,難道就只能繼續忍下去?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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