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廣東深圳楊先生帶著養了一年的寵物兔在公園透氣,突然遭4只未牽繩的犬只圍攻致死,狗主直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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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告訴 記者,次日報警協調時,自己詳細核算了養兔以來的花費,提出1400元的賠償要求。然而,狗主不僅拒絕賠償,反而質問“這是野兔,又不是家兔,為什么不綁著、不放籠子里”,并叫囂“狗當晚就已經送走,要告你就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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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楊先生已上報執法隊并決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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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狗主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但關于飼養費、情感損失等訴求,因現行法律對寵物兔外出管理暫無明確規定,可能難以獲得支持。
來源 第一現場
編輯 陳伊
審核 張倩 王晨郁
校對 陳潔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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