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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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這東西,生來就不安分,偏要擠進人間的種種場面,做個若即若離的主兒。你道它是助興的,偏有借酒澆愁的;說它是敗事的,偏有“酒酣胸膽尚開張”的豪興。古人造字,“酒”字從水從酉,酉是時辰,大約想著這液體該在日暮時分登場,好給白日的正經事打個岔,又給夜里的心事搭個橋。
尋常飯局上,酒是最會裝糊涂的調停者。賓主剛落座時,彼此還端著架子,杯盞一碰,“干了這杯”四個字像把鑰匙,咔嗒一聲就卸了拘謹。菜過三巡,酒過五味,原先捏著嗓子說話的,漸漸放開了聲調;起初拱手作揖的,慢慢勾肩搭背。酒在這里不是主角,卻是那幕后的提線木偶,把人的真性情晃悠出來幾分,又不全露底,留著三分清醒當遮羞布——明日醒了酒,盡可以說“昨晚喝多了,胡言亂語莫怪”,既占了一時的痛快,又得了全身而退的便宜。
文人飲酒,總愛弄些玄虛。陶淵明說“造飲輒盡,期在必醉”,看似率真,實則是借醉眼給世事蒙層紗,好讓“采菊東籬下”的閑情更站得住腳。李白“會須一飲三百杯”,倒像個撒潑的孩子,借著酒勁跟權貴叫板,酒醒了該做翰林還是做翰林,只是詩里多了幾分“天子呼來不上船”的狂氣。他們哪里是愛酒,不過是把酒當成塊墊腳石,好站得高些,把世道看得更清,或是更模糊——清到能辨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模糊到“明朝散發弄扁舟”也不覺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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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以酒為名的應酬,酒就成了件體面的武器。敬酒的人說“我干了,您隨意”,看似恭敬,實則是把人情往對方懷里塞,容不得推托;被敬的人舉杯沾唇,或是一飲而盡,全看這杯酒里摻了多少利益糾葛。酒過數巡,臉越喝越紅,話越說越熱,心里的算盤卻打得越響。此時的酒,早沒了“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的清趣,倒像個滿身銅臭的掮客,把“合作”“關照”之類的字眼泡得發脹,再灌進彼此肚里。
有人說酒能壯膽,這話不假。平日里不敢說的話,借著酒勁說了;不敢做的事,借著酒勁做了。可這膽氣來得蹊蹺,像借來的衣裳,天亮就得還回去。酒醒之后,該臉紅的臉紅,該懊悔的懊悔,偏有人嘴硬,說“酒后吐真言”,仿佛那酒是面照妖鏡,能把藏著掖著的心思照得透亮。其實哪是真言,不過是平日里攢下的怨氣、癡念,借著酒力松了松綁,真要較真,又會賴給“酒這東西害人”。
酒的好處,正在于它的不徹底。它不像茶那樣清醒,也不像藥那樣霸道,而是在醉與醒之間留個縫,讓你既能暫時躲開現實的夾板,又不至于一頭栽進糊涂的泥沼。好友相聚,幾杯下肚,話匣子一打開,家長里短、理想抱負都能混著酒氣說出來,不用怕矯情;獨自小酌,對著窗外的月亮抿一口,往事浮上來,甜的酸的都淡了些,倒有了幾分“也無風雨也無晴”的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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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飲酒這事,喝的哪里是酒,不過是借著那點辛辣、那點微醺,跟自己、跟旁人、跟這世道打個商量。你敬它三分,它便還你三分自在;你對它較真,它便給你三分難堪。就像說吃飯是“名義上最主要的東西,其實往往是附屬品”,酒也是這般,名義上是杯中物,實則是人間百態的調味劑——少了它,日子未必過不下去,只是少了點可以借題發揮的由頭,未免太干巴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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