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開車取拿物品,每月穩賺8000元——面對這樣一份“神仙兼職”,網約車司機蔣某無視種種疑點欣然接受,淪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下游工具,多次協助轉移詐騙贓款,最終鋃鐺入獄。
網約車司機蔣某常年接單跑車,辛苦勞累不說,收入也有限,一直想找份兼職增加收入。2025年11月初,蔣某在重慶北站拉活兒時,一名陌生男子主動上前搭訕。閑聊中,對方摸清蔣某渴望掙錢的心思,順勢拋出高薪兼職機會,聲稱工作內容非常簡單,只需開車拿取物品,每月固定薪資8000元。
這份“天上掉餡餅”的兼職,讓蔣某心動不已。結合多年從事運輸行業的經驗,他隱約察覺到這份工作暗藏極大風險,但在高額報酬的誘惑下,蔣某心存僥幸,還是應下了這份兼職。
達成合意后,陌生男子線上遠程指揮蔣某行動,還出資幫蔣某租賃車輛,安排其前往指定地點領取物品,同時要求蔣某下載專用社交軟件,提供賬號供蔣某接收專屬接單任務。
這一系列操作處處透露著異常,但被利益蒙蔽雙眼的蔣某已然無暇顧及。2025年11月13日,蔣某在上述社交軟件上接單后,駕駛租賃車輛從重慶奔赴貴州遵義某小區接收物品。按照上線要求,他全程佩戴口罩、帽子,遮擋面部特征,避開公共視野,從他人處接收15萬元現金。
完成現金交接后,蔣某連夜驅車返回重慶,遵照上線指示,將15萬元現金藏匿于渝北區一處偏僻馬路邊的草叢中,由上線秘密取走。
數日后,蔣某再次接單,前往重慶市梁平區“取件”,因對方未到場,未能取到物品。2025年11月21日,蔣某再次駕車前往重慶市云陽縣南溪鎮某小區,收走現金5萬元。
不久后,遵義市有人報警,稱遭遇電信網絡詐騙。公安機關經偵查鎖定蔣某,并將其抓捕歸案。今年3月,該案被移送遵義市匯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經全面審查認為,蔣某明知所接收現金系他人違法犯罪所得資金,仍多次跨區域協助轉移贓款20萬元,涉案數額巨大,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
經匯川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3月27日,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蔣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目前,上游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本報全媒體記者 林建安 通訊員 朱楠樺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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