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麻將群的方寸之間,一場本應罰當其罪的輕微刑事案件,卻讓崔曉磊付出了五年有期徒刑的沉重代價。而同案犯王曉博僅獲刑一年四個月,懸殊的量刑差距,讓這場判決始終籠罩在“同案不同判”的爭議之中。二審維持原判,對量刑失衡、自首認定、刑期折抵等關鍵問題未予回應,更讓崔曉磊及其家屬對司法公正產生了深深的困惑。
2023年9月至12月,崔曉磊與王曉博商議建立微信群,邀請喜愛打麻將的親友參與,通過微樂麻將小程序開展娛樂活動。每局牌結束后,贏家按約定向群內發送5元房費紅包,由王曉博收取后,與崔曉磊平分。崔曉磊日常在石家莊興達電氣安裝有限公司上班,建群后未參與日常管理和房費收取,僅按約定分得房費。經公安機關查明,涉案總房費35090元,崔曉磊分取18800元,王曉博分取16290元,二人獲利差距不大,且均已全額退繳違法所得。
從共同犯罪的參與程度來看,涉案微信群由二人共同商議設立,群成員均為各自的好友或推薦人員,王曉博負責維護群內秩序和收取房費,崔曉磊也參與群內問題處理,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并無明顯主次之分。崔曉磊此前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該前科已執行完畢超過五年,依法不構成累犯,不存在從重處罰的法定情節。然而,一審法院卻判處崔曉磊有期徒刑五年,而同案犯王曉博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這樣的量刑差距,讓崔曉磊及其家屬始終無法理解。
崔曉磊一方認為一審法院將其主動投案的行為錯誤認定為坦白,未依法認定為自首。2023年12月,王曉博被抓獲后,崔曉磊在明知可能面臨刑事追究的情況下,未逃避、未藏匿,于12月24日主動前往刑警隊投案,自愿將自己置于司法機關控制之下。投案后,崔曉磊在偵查、審查起訴及一審庭審階段,均如實、穩定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無隱瞞、無翻供,積極配合司法機關查明案件真相,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自首構成要件。自首與坦白在法律評價和從寬幅度上存在本質區別,直接導致崔曉磊未能獲得應有的從寬處理,成為量刑過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崔曉磊自投案后便真誠認罪悔罪,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18800元,積極消除犯罪不良影響,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認罪認罰從寬條件。但一審法院在認定相關情節的情況下,仍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未充分體現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立法精神,從寬幅度明顯不足。一審判決未將崔曉磊監視居住期間折抵刑期。崔曉磊于2023年12月24日自首后被刑事拘留,2024年1月19日被采取監視居住措施,2025年7月11日被執行逮捕。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判決僅將先行羈押的27日折抵刑期,未對長達一年半的監視居住期間予以折抵,損害了崔曉磊的合法權益。
面對一審判決存在的諸多問題,崔曉磊依法提起上訴,并提交了補充上訴意見,詳細闡述了自首認定錯誤、量刑失衡、刑期折抵不當等問題,懇請二審法院查明事實,糾正錯誤判決。然而,二審法院最終維持原判,對崔曉磊提出的“同案不同判”等核心問題未予回應。把崔曉磊存在“自首”的這個事實抹殺了,根本沒有提及,讓這場爭議未能得到化解。
司法公正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本案中,崔曉磊與王曉博作為共同犯罪人,犯罪情節、參與程度、違法所得等方面并無顯著差異,卻被判處差距懸殊的刑罰,這樣的判決結果,不僅讓崔曉磊及其家屬難以信服,也讓公眾對司法裁判的統一性和公正性產生了疑問。
崔曉磊的家屬表示,他們始終相信法律的公正,也愿意尊重司法判決,希望有關部門能正視本案中存在的問題,對程序問題作出明確回應,讓判決符合法律規定,也彰顯公平正義,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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