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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那份樸素的安居心愿
作者:許穎 王瑩
“這么多年,老感覺房子不是自己的,現在有法院判決才給了我底氣!”近日,當事人李某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總算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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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邱某與陜西某實業公司簽訂買賣合同購買一套商品房,次年將房屋轉售給李某,李某也已支付全款并入住。
然而,由于邱某買房后一直未將房屋產權登記至自己名下,導致李某也無法過戶,而且邱某后來竟“失聯”了,因邱某的其他債務糾紛,該房屋還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于是李某以執行異議之訴要求法院解封房屋并勝訴,尚未執行之時,又另案起訴要求邱某與公司方協助辦理產權轉移,并要求邱某支付違約金。一審法院認為,李某與開發商之間無直接合同關系,且房屋未登記在邱某名下,解封勝訴也暫未執行,于是駁回了李某訴請。
一紙封條,一張產權證,一個永遠打不通的電話,就這樣困住了李某的安居夢。
“可是老百姓花光積蓄全款買房,且早已居住,是否應該就此放棄?”在李某上訴后,二審法官張楠思索著。
于是,合議庭著手厘清法律關系,依托“法答網”等平臺研習同類案例,并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
“房屋未能辦證的根本原因在于邱某怠于履行自身辦證義務,致使李某陷入困境。”
“李某合同目的實現依賴于前手義務的履行,不能割裂看待合同相對性。”
“本次判決應當一攬子解決問題,避免循環訴訟。”
會議討論熱烈。最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公司方為邱某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邱某配合李某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同時,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及過錯程度,判決邱某向李某支付違約金4萬元。
如今,李某一家再無后顧之憂,踏踏實實住在自己的小家,用新的奮斗創造新的美好生活。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情法理交融的司法服務,正持續守護群眾一磚一瓦打拼出的“廣廈千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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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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