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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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戴某近日發現了被執行人金某的蹤跡,她正在某洗浴中心消費,戴某撥打“執行110”聯系了南京建鄴法院執行干警。執行干警立即驅車駛往某洗浴中心。
更衣室里的“隔空喊話”
抵達現場后,因無女性干警,于是協調一名女性工作人員上樓通知。金某來到一樓后,發現大廳里有身著制服的執行干警,內心有鬼的她立刻跑回了女賓區,企圖利用男干警無法進入女賓區逃避執行。面對此況,執行干警對女工作人員說:“請你轉告她,馬上換衣服,跟我們到法院接受調查。”但工作人員說:“我已轉告她了,但她不肯下來,她在更衣室打電話,我隱約聽到對方讓她不要出去。”
隨即,干警將一張拘傳票讓女工作人員帶上去并告知她:如果還不下來,將安排女干警過來,她現在是抗拒執行,可以依法對她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最終,金某換好衣服,一臉頹廢地下了樓。
手機賬單的“隱形消費”
在法院談話室,金某開始哭窮:“我遇到了點困難,無法一次性付清款項,只能分期履行。”但債權人戴某直搖頭:“法官,你不要被她的謊言欺騙了,我之前多次要債,她都是這套說辭,一年多了,分文未付。”鑒于該案執行標的僅有1.2萬余元,執行干警要求金某想辦法籌措款項,于當日一次性履行完畢,但金某仍以沒有能力為由拒絕。
在陷入僵局時,執行干警回想起將金某帶離時曾留意到其消費單,金額幾百元,說明她具備一定的即時支付能力。于是查驗其手機,但其支付寶、微信賬戶等均未發現該筆消費。最終她說:“這個美團賬號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我就是借用一下……”
干警告誡她,未向法院如實申報財產,卻使用他人賬戶消費,這是典型的抗拒執行行為。執行干警當場向金某釋明法律規定,告知其將面臨懲處。沉默片刻后,她說:“法官,我錯了,現在就湊錢。”一刻鐘后,1.2萬余元轉入戴某賬戶,這起合伙合同糾紛終于執行完畢。此時,金某長舒一口氣、如釋重負;戴某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連連向執行干警道謝。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建砝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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