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體記者 林養東
小小的電子秤暗藏貓膩,按下密碼就能隨意調高稱重,不少消費者買菜、買熟食時都曾遭遇缺斤少兩。近日,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計量領域行政強制執行案件,一名涼菜攤主因使用加裝作弊裝置的“鬼秤”欺騙消費者,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后拒不履行處罰決定,最終被法院依法裁定強制執行。
據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到12345投訴后,對被執行人史某某經營的涼菜攤點開展檢查。經查,史某某使用的電子秤在歸零狀態下放置2kg標準砝碼,顯示重量為2.6kg。經專業檢定,該秤加裝了5%、10%、15%、20%、25%、30%六個檔次的作弊開關,可調控稱重結果,檢定結論為不合格。
史某某的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案涉電子秤,并處罰款1390元。
處罰決定送達后,史某某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后仍不繳納罰款。市場監管部門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準予執行罰款及加處罰款。
法院經審查認為,史某某使用加裝作弊開關電子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七條“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以沒收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故案涉行政處罰決定正確。
史某某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且在申請執行人催告期滿后仍未履行繳納罰款和加處罰款的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法院依法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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