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收官,升學季如約而至。無數學子翹首以盼成績揭曉,家長們更是為孩子的前途牽腸掛肚。懷揣著為子女鋪就錦繡前程的期盼,部分家長不惜重金,試圖為孩子叩開名校大門。殊不知,這份沉甸甸的期許,恰恰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商機”和“金礦”。
近日,珠海香洲法院審結一起典型的“代辦入學”詐騙案,被告人陳某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望子成龍,豪擲千金
江女士是眾多望子成龍的家長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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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江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了陳某。交談中,得知江女士兒子準備報考音樂學院,陳某馬上跟江女士吹噓自己有“中央關系網絡”,能夠通過特殊渠道“運作”,讓孩子直接入讀中央音樂學院。“目標要高一點,大侄子上中央音樂學院肯定沒問題!”陳某拍著胸脯的承諾,讓江女士對這“保錄捷徑”深信不疑。
為了讓兒子順利站上更高的藝術起跑線,江女士購買名貴洋酒作為“敲門磚”,交由陳某打點關系,隨后又毫不遲疑地向陳某轉賬6萬元人民幣,用于“疏通師生人脈”。
苦等數月,再入圈套
“補錄名單會比正常錄取名單晚半個月,這是正常現象,只需要耐心等待。”過了數月,眼見9月高校開學季來臨,江女士兒子入學一事卻石沉大海。面對江女士的不斷追問,陳某編織拙劣的謊言充當“緩沖劑”,以安撫江女士焦灼不安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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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卻異常殘酷,中間人已經明確回復此種入學渠道“不靠譜”“辦不了”,但是被貪念沖昏頭腦的陳某,非但沒有如實告知,反而繼續編織“春節后就能到北京上學”的“美夢”。心力交瘁的江女士在彷徨中期盼著“柳暗花明”,又一次向陳某轉賬了10萬元的“尾款運作費”。
美夢成空,騙局敗露
直至春節臨近,江女士一家始終沒有收到所謂的“錄取通知書”。眼看所有的承諾都化為泡影,江女士終于幡然醒悟,自己陷入了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隨即憤然前往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迅速出擊,精準鎖定并抓獲了犯罪嫌疑人陳某。
香洲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獲得諒解。根據被告人陳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和悔罪態度,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案中,陳某虛構“花錢就能保證上名校”的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官提醒,高校招生錄取有嚴格、規范、公開、透明的程序,任何聲稱“有內部關系”“能搞到特殊指標”“花錢包錄取”的說辭,均系詐騙分子的慣用伎倆。廣大考生和家長務必通過官方渠道了解招生政策,按照正規流程填報志愿、參加錄取,切勿輕信所謂“能人”“關系戶”的虛假承諾,更不要輕易向他人轉賬匯款。一旦發現可疑情況,請妥善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莫讓“名校夢”變成不法分子“發財夢”的犧牲品。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陳棟 通訊員 肖輝燕 楊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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