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我讓別人握著那支筆。
當然,這不是字面意思。我出過書,發表過文章。從表面看,我是一個事業有成的50多歲女性,看起來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條,總是清楚自己在說什么。但做一個寫作者,和成為一個掌筆的敘事者,是兩回事。在這個新筆名之下,我沒興趣向任何人表演“能干”。我只想感受那種純粹、帶電的激動——再次聽見自己的聲音,意識到故事的講法仍然由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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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我是一個我不太認可的故事里的角色。我扮演著“高功能專業人士”——那種把一切搞得明明白白的人,生活在陽光燦爛、棕櫚成行的奧蘭治縣,一個充滿諷刺意味的地方。如果你來過加州這片區域,你懂那種氛圍。我們活在“地球上最快樂的地方”的陰影里,當你的內心世界更像一部粗糲的獨立電影,而不是迪士尼巡游時,這種對比帶來的壓力大得驚人。我寫這些,是因為我受夠了裹糖衣。我受夠了人們用來糊墻裂縫的那套“每件事發生都有原因”的廢話。我正在拿回筆,也邀請你這么做。
有一種特別的疲憊,來自“讓人刮目相看”。作為一個50多歲的高成就女性,我太清楚被視為那個把一切處理好、打磨好、管理好、用一絲不茍的微笑包裝好的人是什么感覺。作為作者,我被期待成為那個有答案的人。我的人生就建立在這些能力支柱上。很長一段時間里,我以為這意味著我得把那些不符合品牌調性的自己編輯掉。我稱之為“高效能面具”——那是我們去超市或主持董事會時戴上的臉,而我們的神經系統正在尖叫。那是那個說“我能處理”的敘事。但問題在于:處理不等于活出。我花了太多時間扮演人們需要我成為的那個角色,以至于我忘了,寫這破劇本的人是我自己。
我的大腦會進入一種奇怪的自動駕駛模式:內心獨白是“熬過接下來一小時,保持體面,別停下來,把混亂按住”。相信我,我懂。我知道那個面具有多重。我知道那種感覺——開車經過阿納海姆明亮的燈火,看見主題公園的煙花在空中炸開,卻覺得自己是方圓十里內唯一不“魔幻”的人。
大多數人以為講故事是為了娛樂。不是的。講故事關乎權力。當你讓社會、你的工作、或者你過去的創傷替你寫故事時,你只是自己人生的乘客。你成了一本書里的次要角色,而書名卻冠著你的名字。掌筆的敘事者不是那些假裝沒有傷痕的人,而是那些拒絕讓別人來定義自己故事的人。那個你以為能壓垮你的東西,其實是你最鋒利的墨水。別再遞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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