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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恰逢中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9?11” 事件又引發了全球對殖民主義的反思。面對這兩大熱點,出版社不僅買下版權,還找來百余位作家 “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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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一經出版,立刻在全球引起軒然大波,2003年,它連續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榜,巨大的成功催生了大量衍生版本。
有人說這支艦隊到過非洲,場面 “鑼鼓喧天,鞭炮齊鳴”;有人說他們定居加拿大,留下了千古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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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艦隊,就是鄭和的寶船艦隊,這次航行,便是我們熟知的鄭和下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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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宮當時恰巧發生火災,遺體難以辨認,無人能確定朱允炆是否真的葬身火海,這意味著,他隨時有 “復活” 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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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法聽起來合理,但翻閱航海資料便會發現破綻,從永樂元年到十七年,朱棣動用十三省錢糧,建造超過2700艘船,僅第一次下西洋,就動用三百余艘船、近三萬人力。
如此興師動眾,若只為尋找一個人,未免過于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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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揚國威?方法背后藏著真實目的
《明史》還記載了另一個原因:“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 即宣揚國威,但仔細一想,宣揚國威是方法,而非終極目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建立一套以大明為核心的 “朝貢體系”。
從帝王職業來看,朱棣與唐太宗李世民經歷相似,遷都北京、五征漠北、疏通運河、修撰《永樂大典》…… 怎么看都像拿了李世民的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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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鄭和六下西洋,很可能就是為了達成 “萬國來朝” 的成就。
有人會問:帶著兩萬多人、幾百艘船跑到別人家門口 “友好交流”,真的只是交流嗎?從方式看,或許帶有威懾,但從結果看,朝貢與殖民有本質區別。
在鄭和下西洋的二十八年里,有明確記載的軍事沖突僅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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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剿滅海盜陳祖義,屬于為民除害。
第二次是俘虜錫蘭國王亞烈苦奈爾,因他覬覦船隊財寶主動襲擊,反被鄭和擒獲,按常理,接下來該是出兵、控制、索賠的 “殖民三連”,但朱棣弄清原委后,竟將國王放了回去。
第三次是俘虜蘇門答臘的蘇干剌,因王位之爭中他未被冊封,憤而攻擊船隊,結果被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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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都是被迫防衛,且處理方式極為克制,正因如此,幾十年后,一位在東南亞調查的葡萄牙人皮雷斯得出結論。
中國皇帝由國內賢士選舉產生,他們疆域遼闊、治理公正,從不主動侵略他國,是 “遠近聞名的大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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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人看來,鄭和下西洋是純粹的 “賠錢買賣”,自己花錢維護世界秩序,但事實果真如此?可能并非如此簡單。
因為盈虧根本無法用常規財政統計,明朝財政大體分兩部分:國家國庫和皇帝內庫,朱棣想成就李世民般的功業,離不開巨額財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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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鄭和是宦官,無家族宗族,完全依附皇帝,且是 “靖難” 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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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鄭和身份復雜得超乎想象:本身是穆斯林,便于與阿拉伯商人交流;跟隨朱棣后皈依佛教;每次出海前還祭祀媽祖。
有學者認為,船隊到達非洲時,他可能還與 “上帝” 打過交道,這種復雜的宗教背景,使其在多元的東南亞如魚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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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這套體系,朱棣建立了一個精妙的財政閉環: 下西洋的巨大花費(造船、物資、人員)從國庫支出,但航行帶回的朝貢與貿易收益(香料、寶石、珍珠、象牙)卻直接進入皇帝的內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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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波:香料發工資與 “祖宗之法”
我們回到故事開篇的 “1421年”,為何這個年份被頻繁提及?1421年,永樂皇帝遷都后不久,皇宮發生大火,大臣們稱之為 “天罰”。
出于 “合法性” 考慮,朱棣暫停了鄭和的活動,并減免天下欠稅,但問題在于,朱棣只是暫停,并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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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他頒布命令:用胡椒和蘇木折抵京城官員俸祿,讓他們自行到市場兌換。
這對大臣而言極為尷尬,若朝廷停止下西洋,民間走私香料將泛濫,導致香料貶值,他們的工資也就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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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鄭和數次下西洋積攢的庫存能支撐多久?答案是從永樂二十年持續到成化七年,至少半個世紀,也就是說,有些官員可能一輩子領的都是香料,沒見過正經工資。
朱棣去世后,繼位的仁宗、宣宗面臨嚴峻繼承危機,朝廷一度禁止下西洋,但朝局穩定后,明宣宗立刻重啟,于是有了鄭和第七次下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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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還應有第八次,宣德十年正月,明宣宗還督促地方準備遠洋物料,結果兩天后突然頒布禁令,并很快病逝。
宣宗去世后,繼位的英宗朱祁鎮年僅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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