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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于早前發表報告,指勞工處推行的“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在監管方面尚有改善空間。我十分關注,并早于4月初已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就監管機制、合規情況、成效指標等核心問題向政府提問,強調審計報告的發現反映勞工處的監管工作有加強的余地,期望當局盡快檢討,更好協助香港青年融入大灣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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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培剛 立法會議員
五個范疇有待優化
我在立法會的質詢中主要跟進五個范疇,包括:監管機制上如何防止“遙距辦公”、“常駐香港”或“虛假聘請”等情況;審查核實方面有否定期機制杜絕虛報或冒領公帑;有否訂立具體及可量化的KPI以評估計劃成效;有否系統性機制追蹤青年完成培訓后的長遠就業動向;以及如何優化措施應對提前離職率偏高的問題。
審計報告印證了上述范疇確實存在可優化之處。例如,計劃試行至今,勞工處尚未進行內地工作場所的實地視察,亦未訂明相關準則,令監管機制未夠完善。此外,計劃未有訂立KPI,相較其他青年就業計劃,公眾較難掌握其實際效益。空缺填補率方面,試行計劃為31%,恒常計劃跌至24%;2024年目標招聘1,000人,實際為417人,反映配對過程有改善空間。提前離職率達49%,勞工處尚未就離職原因進行系統分析,相關支援措施亦可進一步加強。同時,由于缺乏長期追蹤機制,政策優化缺少持續的數據基礎。
建議加強監管 建立長期追蹤機制
有關當局在回覆質詢時披露,2021至2025年間共處理90宗涉嫌違規及投訴個案,當中16宗確認違反計劃規定,7宗涉及虛假資料或欺詐等并已轉介警方跟進。民建聯認為,這顯示源頭監管有加強的必要。
就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制定實地視察機制,訂明每年最少視察次數、揀選準則及跟進流程,并盡快開展首次內地工作場所視察。
2.檢視及放寬參加者的年齡限制,建議探討由現時的29歲或以下適度上調至39歲或以下,以涵蓋更多具工作經驗、求職意愿較高且生涯規劃更為穩定的青年群組,從而提升計劃的配對成功率與留職率。
3.為計劃訂立具體可量化的KPI,例如空缺填補率、完成率、就業保留率等,并每年向公眾公布達標情況。
4.系統分析提前離職原因,針對性加強入職配對、在職輔導及適應支援,以降低流失率。
5.建立長期追蹤機制,持續收集完成計劃青年的就業動向數據,作為政策優化的參考依據。
6.加強合規管理與查處力度,對涉及虛假聘請或冒領津貼的個案嚴肅處理,包括追討款項及轉介執法部門。
我認為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對香港青年開拓發展空間具有正面意義,期望勞工處持續優化計劃細節,加強監管與支援,讓公共資源更有效地幫助青年在大灣區立足、發展、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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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港經濟導報
作者:張培剛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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