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腿阿姨 ”被舉報后續!更多惡行被扒,靠差價暴利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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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域見聞志
文 |異域見聞志
編輯 | 異域見聞志
哈嘍!大家好,我是你們的小志,“我吃了17次,幾乎每次都拉肚子”——這是清華學生對鵝腿阿姨的真實控訴。
賣了十幾年、被清北人三校學子捧成網紅的“鵝腿阿姨”,最近翻車了,而且翻得特別徹底:她賣的根本不是鵝腿,是鴨腿。
更讓人細思極恐的是,多名學生爆料,買到的腿肉還發綠,阿姨說那是“蔥汁腌的”,但吃了的學生,腹瀉不止。
6月9日,國貿一位上班族把這層窗戶紙捅破了,舉報之后,阿姨在群里發了一則公告,承認“原材料是鴨腿”,還補了一句讓人哭笑不得的話——“鵝腿阿姨叫了十幾年了,不存在欺詐行為”。
這話能站得住腳嗎?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已經介入調查,這起“掛鵝頭賣鴨肉”的事件,到底踩了多少法律紅線?今天一次拆清楚。
騙了10年
所謂“鵝腿阿姨”,本名陳秀鳳,江蘇連云港人,2000年開始北漂,先在北大門口賣水果、做燒烤,2018年,她開始賣“獨家配方烤鵝腿”,很快在清華、北大、人大三校學生圈里爆火。
最紅的時候,她有將近50個“鵝腿”微信群,每天群里搶購跟打仗一樣,2023年,北大還專門邀請她去給學生講“生意經”,在官方公眾號上發了推文。
——只不過現在,那條推文已經被刪了,這次翻車的導火索,是國貿配送。
阿姨把生意從海淀做到了朝陽,結果國貿一個上班族較了真,舉報之后,阿姨在群里發了一段話,說了三件事:
第一,被舉報了,正在配合調查;第二,原材料確實是鴨腿;第三,但“鵝腿阿姨叫了十幾年了,不存在欺詐行為”,這話一出,炸鍋了。
有媒體追問:是一直賣鴨腿,還是后來才換的?阿姨易友回答:“鵝腿阿姨這個名字叫了十七八年了,怎么可能一直賣的都是鴨腿呢?”
翻譯一下:早期確實是鵝腿,但后來換了鴨腿,只是名字沒改,那是什么時候換的?對方說“后續會有告知”。
這還沒完,緊接著,更惡心的事被扒出來了:多名學生反映,買的腿肉發綠。
有學生回憶,一共吃過大概17次,經常腹瀉,她一開始“只以為是孜然或者什么調料染的顏色”,也沒多想。現在知道真相后,“真的很生氣”。
還有一名2025年3月購買的同學,發現肉上綠色特別明顯,特意去問阿姨,阿姨回復說:綠色是蔥汁榨汁腌制浸泡造成的,“純綠色食品,無任何危害”。
這位同學最后沒敢吃完,鵝腿和鴨腿的價差有多大?記者調查發現:鴨腿凍貨4塊錢一斤,鮮貨8塊;而鵝腿根本沒有凍貨,鮮貨15塊一斤,算下來,一只真鵝腿的成本就要30多塊,而阿姨只賣16塊。
懂行的人早就該看出問題,但學生們太信任她了。
法網難逃
先上結論:這絕對不是“名字叫習慣了”就能糊弄過去的事,第一層:民事欺詐,退一賠三。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明確指出,“鵝腿阿姨”這個名號已經形成穩定的商業標識,消費者都是沖著“鵝腿”來買的。
阿姨明知是鴨腿,十幾年不主動告知,反而繼續用“鵝腿”的名義獲客,這就構成了消費欺詐。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消費者有權主張退一賠三,單筆賠償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
按照她近50個微信群、每天幾百單的銷量來算,這個賠償金額……自己想想。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也認為,阿姨繼續沿用“鵝腿”名義宣傳銷售,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構成消費欺詐。
第二層:行政處罰,最高可罰200萬,這事不只是賠錢那么簡單,北京市匯源律師事務所魏曉東律師指出,如果經營者未如實標注原材料,會受到行政處罰。
具體來說: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虛假宣傳條款,市場監管部門可處20萬到200萬元罰款,以假充真賣食品,《食品安全法》可責令停業、沒收違法所得。
此外,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林昭潤律師補充,如果查實存在摻雜摻假行為,貨值1萬元以上的,可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
阿姨是流動攤販。如果她沒有食品經營備案或健康證,還會被責令停止經營并處罰款。
第三層:刑事風險,5萬元以上可能坐牢,這是最要命的一條。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斐然算了一筆賬:《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的,就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5萬到20萬之間,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鵝腿阿姨常年售賣,金額恐怕早就超標了。”林斐然說。
全國多地都有類似案例:有人用鴨肉冒充牛肉在高校食堂賣,被罰27萬;有人用鴨肉冒充肥牛卷賣給大學餐廳,賣了12萬,被判刑7個月。
阿姨這邊,近50個微信群、每天幾百單、16元一份……累積金額有多大,等官方通報就知道了,“只是個外號”能免責嗎?
絕對不可能,法律不認可“大眾俗稱”作為隱瞞食材的借口。
周兆成律師明確表示:商家長期主動使用“鵝腿阿姨”這個IP引流,線上建群接單,全部沿用這個名號,這是在主動利用名稱獲取流量和客源,不是被動接受稱呼。
明知名稱誤導消費者,卻不主動澄清,長期以此牟利,主觀過錯客觀存在,沒有任何免責的可能。
維權指南
說到底,再動人的情懷也抵不過貨真價實四個字,學生們排隊買她的“鵝腿”,買的不是一只鴨子,是對一個努力生活的普通人的信任。這份信任值錢,但不是用來透支的。
北大官方公眾號那條推文被刪了,刪掉的不只是一個網紅故事,還有一所學府對一個靠手藝吃飯的人的背書,對消費者來說,這件事有幾點必須記住:
第一,保留所有購買憑證,下單記錄、群聊截圖、支付憑證,一樣不能少,第二,向12315投訴,可以集體主張三倍賠償,人多力量大。
第三,別嫌麻煩。哪怕只買過一次,也要維權,每次侵權行為都是獨立的,別讓“小錢”變成沉默的成本。
對從業者來說,教訓更深刻:商品名稱必須和食材完全對應,有俗稱偏差必須顯著標明真實原料,線上團購、社群賣食品,必須在訂單頁、群公告醒目位置標注清楚。
那些打算用“叫習慣了”“大家都這么叫”來糊弄的商家,醒醒。法律不認這個。
最后說一句:食品安全是底線,誠信經營是根基,流量可以一夜爆紅,信任可以十年積累,但毀掉它們,只需要一只“掛鵝頭賣鴨肉”的腿。
市監部門已經介入,真相很快就會水落石出,但不管最終怎么罰,這件事已經給所有網紅食品敲響了警鐘——你可以紅,但不能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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