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言
藥品網絡零售企業應建立并實施藥學服務制度,配備執業藥師;不得誘導消費者購藥,嚴格實行處方藥實名制;嚴禁人工智能代替人工審方;第三方平臺應嚴格入駐商家資質審核,建立藥品銷售質量管理體系……國家藥監局綜合司近日發布《處方藥網絡零售合規指南》,對處方藥網絡零售提出規范要求,有利于規范處方藥網絡零售行為,全面筑牢網絡購藥安全防線。
近年來,我國藥品網絡銷售行業發展迅速。國家藥監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藥品網上零售規模超700億元,2025年超800億元,明顯呈快速增長的態勢。藥品網絡銷售快速發展的原因在于其有效彌補了線下藥店的短板,滿足了消費者方便快捷買藥的需求。“點點手機,半小時送達”成為許多消費者的真切體驗。
但也應該看到,在市場繁榮的背后,藥品網絡銷售行業還存在違規銷售處方藥、處方審核不到位、虛假宣傳等問題,比如“AI開具處方”“AI代替人工審方”“先選購藥品、再因藥配方”“在網絡直播間推銷藥品”等。這些違規行為給公眾用藥安全埋下隱患。
藥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藥品安全無小事。藥品尤其是處方藥,遵醫囑服用可以治療疾病,而濫用很可能損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必須多措并舉,進一步引導規范藥品網絡銷售行業發展,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
加大對關鍵環節的監管力度。近年來,國家藥監局公布了數十起藥品違法違規案例,其中近一半與網絡銷售有關。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藥品網絡銷售的形態越來越多,如電商平臺銷售、微商、網絡代購、直播帶貨等。相比實體藥店,網上藥店是虛擬的,經營行為點對點,隱匿性強,銷售范圍更廣,購買者更多,監管難度也更大。因此,監管部門須突出重點,加強對網上藥店的藥品信息展示、處方藥銷售、藥品推廣方式、審方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同時,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加強跨部門信息共享,提升智慧化監管水平。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全面加大對銷售假藥、劣藥以及網上銷售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保持對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藥監部門要加大與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聯合辦案力度,嚴肅查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犯罪行為,對有關責任人依法采取措施,并實行行業禁入、從業禁止,提升違法犯罪成本。例如,2025年,國家藥監局部署開展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劍指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了多起違法違規案件。
壓實第三方平臺責任。第三方平臺入駐的藥品銷售商家數量龐大,擁有海量用戶,銷售規模很大,有責任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管理,切實保障消費者購藥安全。一方面,第三方平臺要當好“審核員”,加強對入駐商家的資質審核,對缺乏資質的商家一律拒絕入駐。另一方面,第三方平臺要當好“監督員”,建立藥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藥學技術人員,對平臺內處方藥的信息展示和經營活動履行檢查和管理責任,并完善藥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建立風險監測、分析、研判、防范、預警、處置機制,對平臺內的藥品網絡零售活動開展風險監控。
藥品安全事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落實“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持續加大藥品網絡銷售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相信通過監管部門與第三方平臺共同努力,我們一定能守住藥品安全底線,消除群眾身邊的藥品安全隱患。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12日 19 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