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齊振環 馬駿 實習記者 仇繼輝
山西運城趙先生向大象新聞反映,近日,他17歲的兒子小雷被一名已年滿18歲的高三學生王某找到家中毆打后,還惡毒辱罵小雷已經過世的母親,氣不過的小雷選擇了報警。這名高三學生知道小雷報警后,又找來一位24歲的社會青年張某冒充警察,以調查為由將小雷騙出家門,實施更為暴戾的毆打,社會青年還用手機在旁拍攝小雷被羞辱并被逼下跪喊爸爸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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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得知孩子遭遇后,報警并多方投訴,當地警方對這名高三學生王某和冒充警察誘騙小雷出門的社會青年張某分別處以12天和7天的行政拘留。趙先生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孩子當時被打得滿臉都是血,醫院診斷包括:“閉合性腦顱損傷輕型、眼睛外傷、疑似鼻骨折”。目前正在等待傷情鑒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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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雷被騙出家門遭遇嚴重毆打和羞辱后,產生了嚴重心理應激反應。趙先生帶孩子到上海進行心理治療,專家建議孩子一年內不要再回運城,以避免孩子產生更大心理應激反應。趙先生無奈把孩子送到西安小雷的姐姐處,6月9日在西安治療時小雷又被檢查出中度抑郁、明顯焦慮等癥狀。
趙先生拒不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理結果,認為結合這名學生和社會青年的行為和對孩子造成的傷害結果,這樣的處罰明顯偏輕,目前已經提出復議申請,堅決要為孩子討回一個公道的說法。
針對此案,北京中銀(鄭州)律師事務所的梁利波律師發表觀點:對于這名高三學生王某,雖然警方在高考前結束行政拘留的處罰,不耽誤其高考,但因為微不足道的糾紛就暴戾毆打他人,除了給被毆打者造成嚴重的身心創傷外,這名年輕的高三學生自身也會因為沖動和暴戾付出嚴重代價。梁利波律師表示,年滿18周歲,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不再適用未成年人從輕處罰的保護性規定,警方錯開拘留時間保障正常參加高考,是依法保障受教育權的人性化執法舉措,具備法理支撐。即便順利參加普通高考,也基本無緣軍校、警校等提前批院校,行政拘留記錄雖依法封存,但軍警政審可依規調取,后續參軍、入黨、考公、體制內就業晉升都會因該處罰記錄面臨政審不通過的風險,這是沖動的懲罰,代價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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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害人經司法鑒定鼻骨骨折等傷情構成輕傷二級,治安案件直接升格為刑事案件,施暴者會被采取刑事拘留,涉嫌故意傷害罪,疊加招搖撞騙從重情節需要合并評價。一旦被法院定罪,將會留下終身刑事案底,各類政審通道基本永久關閉,人生發展受到的約束,遠比行政處罰記錄帶來的影響更為深遠。“任性有成本,沖動是魔鬼,希望這個案例,能被大家引以為戒!”
審核 張蕾 閆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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