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停運逼交物業費,老人發病被消防抬下12樓!”河南開封,一高層小區因約八成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以無費維保為由停運6部電梯長達9天,此前還曾因火災時無滅火器致業主雙親遇難、水質差監控損壞等積怨,老物業宣布退場后新物業因老物業拒交接5個月離場,老物業又強勢回歸。
(案例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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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舊怨:火災無滅火器與服務缺位埋下信任危機
矛盾的種子早在前幾年就已種下,據多位業主向媒體陳述,2022年小區內某戶發生家庭火災,火勢迅速蔓延,最終導致業主雙親當場身亡。
最令幸存家屬無法接受的是——起火樓層及鄰近公共區域未配備滅火器。事后業主多次向物業反映補配滅火器,物業最初回應火災和物業無關,后來又稱有消防水帶就行,僅表示可以和領導反映補配。
但截至本次電梯停運事件發生,計算單元內仍未按規定配置不少于2具的滅火器——這明顯違反了《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及《消防法》關于物業服務企業應維護管理建筑消防設施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業主集中投訴的問題還包括:高層二次供水水質發黃有異味長期未處理、小區主要出入口及電梯轎廂內的公共監控大面積損壞失修超過半年、物業單方張貼漲價通知提高物業費標準卻未依程序征得雙過半業主同意或未充分公示收支明細。
這些服務缺位日積月累,使業主群體對物業公司徹底失去信任,也為后來的大規模拒交物業費埋下伏筆。
二、爆發:八成業主拒交與物業貼出退場通知
由于整改訴求長期被漠視,小區內逐漸自發形成緩交或拒交物業費的默契。
據業主自述及物業方在采訪中承認,小區約80%的住戶未按原標準繳納物業費,部分業主連續兩三年未交,面對大面積欠費,物業多次上門催繳、張貼催交通知無果。
2025年,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各單元門張貼《退場通知》,內容為:因業主惡意串通詆毀物業,拒交物業費,導致公司連年虧損,現決定退出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具體退場時間另行通知。
但事實上,在正式完成交接并經業主大會確認新物業入駐前,該物業并未真正撤出,仍實際控制小區門崗及公共設施。
三、施壓:停運電梯——不交費就不開梯
退場通知貼出前后,物業開始采取激進手段向業主施壓,2026年6月1日早7時許,該小區一棟總高14層、3個單元、配6部電梯(每單元兩部)的高層住宅樓,所有電梯同步停止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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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高峰時段業主提著菜、送孩子上學發現按鍵無反應,物業值班人員起初稱電梯故障待修,但當日全天未恢復運行,至傍晚下班時段,電梯依舊關閉鎖止。
有業主再次詢問前臺何時恢復,物業工作人員對著媒體鏡頭直言:保養電梯需要費用,因為沒交物業費,所以電梯無法使用。電梯需要年檢,什么時候年檢得看業主配合。
此言坐實了停運的真實目的——以停止共有部分附屬設施的運行方式催交物業費。
6月6日,樓棟12樓一戶人家兩位老人突發疾病(據業主描述為心腦血管急癥),家屬緊急呼叫物業開梯或協助,物業仍未開啟電梯。
最終由鄰居報警,消防救援人員和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合力將患病老人從12層樓梯抬下樓送醫,此事經業主發至業主群和社交媒體后引發公憤。
截至6月10日,電梯已連續停運9天,后經社區居委會介入協調,物業安排維保單位進場檢修,待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檢測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使用,但停運期間給已繳費業主、老人、兒童、孕婦造成的出行障礙已成既定損害。
四、亂象:新物業進場五月離場,老物業退而不走又回歸
在老物業張貼退場通知后,經當時臨時籌備組聯系,一家新物業服務企業入駐小區,但新物業僅服務約5個月,便張貼公告稱:因原物業拒絕配合移交物業服務用房、業主清冊、設施設備臺賬及工程圖紙等必要資料,無法正常開展物業服務,經公司研究決定退出該項目管理。
新物業離場后,小區陷入約5個月事實上的管理真空——保潔頻次驟降、綠化無人修剪、門崗形同虛設,隨后,原先宣布退場的老物業又重新出現在小區,恢復收取物業費并管理門崗。
業主質問其憑何回來,老物業稱新物業走了,應業主要求出面維持基本運轉,但多數業主表示從未形成書面同意其回歸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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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民法典》第947條,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后,原物業服務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退出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及必需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并配合新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工作;原物業服務人違反前述規定,不得請求業主支付合同終止后的物業費,造成業主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若業主大會已依法決議解聘老物業并選聘新物業備案,老物業拒不退場、阻撓交接后又自行回歸繼續收費,已涉嫌違法賴場。
五、多方回應與社區介入
就消防設施缺失問題,物業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承認小區樓道內暫未配置滅火器,但稱有消防水帶,表示會向領導反映按規范補配——但截至報道時尚未落實。
就水質差、監控損壞、物業費漲價合理性等問題,物業工作人員對媒體稱:物業公司不是萬能的,有些東西是處理不了的。
問及電梯停運是否合法,工作人員堅持沒錢維保年檢,電梯當然不能用,回避法律禁止以停水停電停梯催費的規定。
社區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近兩日正在分別做居民和物業的工作,爭取達成和解,電梯已經在維修中,要等市監部門檢查過后使用,并督促物業盡快補全滅火器、恢復正常服務。
對此,你怎么看?你們小區遇到過物業拿電梯、門禁卡施壓催費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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