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判了無期的尹錫悅,怎么又判了30年,這是要逃出生天了嗎?
據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尹錫悅涉嫌指示向平壤投放無人機一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30年,同案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被判30年。
今年2月,尹錫悅曾被判處無期徒刑,現在法院這是松口了,把刑期縮水了?
這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案子。
無人機案和內亂案是兩套獨立的指控,這兩個判決也是獨立的。
所以并不是減刑了,而是無期之外,又判了30年有期。
而在這兩個判決之前,今年1月,尹錫悅已經因妨礙逮捕等罪被判5年。
內亂頭目罪一審之前,檢方當初求的是死刑,最后判了個無期。算上這次,總共是三個判決,判了三個不同的罪。
妨礙逮捕針對的是他被捕前后對抗調查的舉動,內亂罪針對的是2024年12月3日深夜那場戒嚴本身,利敵罪針對的則是更早的動作,也就是2024年10月前后指示軍方向平壤滲透無人機。
檢方認定,這些無人機是故意去刺激朝鮮,為后來宣布戒嚴鋪路的前期手段。
三件事在法律上各自成罪,法院自然各判各的,誰也不替誰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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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需要注意的是二審的走向。
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里把他妨礙逮捕案的刑期從一審的5年加到了7年,不降反升。
他妻子金建希的貪腐案,二審也從原判上調到4年。
同期前總理韓悳洙的內亂相關刑期確實在二審被減到15年,但那是另一個被告的案子。
各種審判加起來,看起來很亂,不過真正落到尹錫悅本人頭上的,目前能看到的大方向是罪名在不斷累加,個別刑期還在往上抬,雖然都能上訴,但很可能越上訴罪越重。
不過債多不壓身,反正都已經無期了,死馬當活馬醫唄。
按照韓國刑法對競合犯的處理,最重的刑罰會把較輕的吸收進去,一旦無期徒刑最終確定,30年、7年這些有期徒刑都會被它吞掉。
所以現在的趨勢,很可能是要么無期,要么30年,絕對輕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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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實行三審制,地方法院一審之后,案件先上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再到大法院終審,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在每一級都可能被重新掂量。
尹錫悅在2月被判無期后第五天就提起上訴,咬定戒嚴是行使合憲的緊急權、量刑過重,這次無人機案大概率也會照樣上訴。
參照他妻子、前總理等關聯案件的節奏,一個案子從一審走到二審通常要好幾個月,再送到大法院定讞又是一程。
何況他手上同時壓著內亂、利敵、妨礙逮捕好幾條線,每條都得各自走一遍二審、三審。全部塵埃落定,恐怕要拖個一兩年。
最可能的結局,是核心的內亂重罪被維持、整體以重刑落地。
這也算是最好的結局了,只要不是死刑,理論上還存在出來的可能性。
畢竟這也算是韓國的傳統藝能了,現在李在明在任,不可能輕饒他,至于之后的韓國總統,只要活著,總歸是有些念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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