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SZ301009)董事會決議又現反對票。
6月12日盤后,可靠股份披露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司前“老板娘”、董事鮑佳對《關于制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的議案》投出反對票。
鮑佳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董事的薪酬由股東會決定,本制度第十七條規定董事會可以審批董事的薪酬違反了相關規定。對懲罰事項,也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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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佳 圖據可靠股份視頻號
對此,公司方面回應稱,第十七條不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情形。“本項制度第五條已有明確規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東會決定。第十七條所述‘專項獎勵或懲罰’系對常規薪酬的補充,其執行仍須回歸第五條的權限劃分。懲罰事項嚴格依據法律法規,且制度第十八條兜底規定:‘與上位法沖突時以上位法為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當日,可靠股份還披露稱,獨立董事景乃權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第五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
此前,可靠股份內部曾認為,在涉及鮑佳“不當切身利益、大額薪酬、職權歸屬”等核心博弈點時,景乃權曾與鮑佳表現出高度默契與立場結盟。
今年2月23日,可靠股份公告稱,公司已于2月12日的董事會上審議通過解除景乃權的獨立董事職務的議案 。相應公告中,可靠股份措辭嚴厲,直指公司獨立董事景乃權既喪失獨立性,又未盡到勤勉盡責義務,也缺乏獨立董事的職業操守,不適合繼續擔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不過,在上述公告披露僅一個半月后,可靠股份又于4月16日發布公告,認為景乃權具備《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2025年修正)》規定的任職條件,勤勉盡責,謹守職業操守,其履職行為不構成相關法規應當予以解除職務的情形,取消解除其獨立董事職務的議案。
在6月12日晚的公告中,可靠股份稱,公司對景乃權先生的離任深感歉意與遺憾。景乃權在公司任職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始終符合獨立董事獨立性要求,未受任何不當影響。景乃權積極參與董事會及各專門委員會工作,以嚴謹的專業態度和豐富的學識經驗,為公司的規范運作、戰略決策及風險控制提供了諸多寶貴意見,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公開資料顯示,可靠股份董事長金利偉于1970年11月出生。2001年,31歲的金利偉創立了可靠股份的前身杭州僑資紙業有限公司,長期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職務。
鮑佳是金利偉的創業伴侶,1981年11月出生的她在23歲時(2004年)即加入了可靠股份,并歷任可靠護理外貿部經理、國際銷售總監、人資行政總監、董事長特別助理、副總經理等多個職務,在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間擔任可靠股份總經理。
2024年1月,金利偉重新上任可靠股份總經理,卸任后鮑佳僅擔任董事職務。次月,金利偉、鮑佳公告離婚并進行財產分割。
彼時公告顯示,離婚后,金利偉將登記在其名下的公司約7900萬股股票(占總股本的29.1292%,約6億元市值股權)分割過戶給鮑佳,自己保留總股本約30%股份。雙方共同持有的唯艾諾、唯艾諾貳號、唯艾諾叁號三家合伙企業,其財產份額由雙方均等分割,各占一半。
但在離婚后一年多的時間,鮑佳至少對10個董事會議案投了反對票,反對意見涉及投資不謹慎,未充分信息說明、違規關聯交易對公司損害進一步擴大、私設高管,架空董事會、董事長與董秘阻礙董事行使知情權等。
2026年一季度,可靠股份實現收入2.91億元,同比上升4.0%;歸母凈利潤為188萬元,同比下降89.9%;扣非歸母凈利潤為21萬元,同比下降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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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段煉 向江林
校對|梁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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