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張字畫火了,準確地說,它甚至算不上“字畫”,因為它寫在“水寫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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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的博主也不是什么書法家,而是一個連筆都拿不穩、筆畫順序都搞不清楚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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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們窮極一生追求的稚拙,沒想到只是他的隨意發揮!
本以為讓范小勤寫書法是玩抽象,沒想到這天書法界迎來了萬中無一的絕世天才!
雖然他寫字還掌握不好筆畫順序,甚至都不會拿筆,但絲毫不影響他創作出了一部偉大的作品!
這個范字,右下部分,這不就是在致敬“阿里巴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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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字上的隨意一筆就夠普通人學一輩子了,一筆畫出唐宋八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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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是個拐棍,右邊是一只腳,代表著他是從他父親家發身上學來的《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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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評論,有的是調侃,有的確實帶著幾分認真的欣賞。
看見網友發出來的專業解讀,我一輩子也寫不出來這樣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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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法十級的網友也寫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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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表示:玩梗歸玩梗,這字確實寫得漂亮,錯落有致,亂中有序,很有美感。也只有不會寫字的人才能寫出這樣的藝術作品,但凡會寫幾個字的都寫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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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范公寧愿寫小自己,也要放大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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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于理解了“書山有路勤為徑”這句話了!
雖說很多玩梗都是刻意解讀,但這個字寫的確實挺有風格的,就給人一種寫的挺好的感覺!
網友們把這幅字P在了各種場合,但是都不突兀,就審美來說已經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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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么看,如果流量夠大,再過段時間這幅字都要上拍賣場了!可惜已經沒有原版了,當時以為他不會寫字,郭總都沒舍得給他紙!
他用的毛筆是沒有蘸墨水的。書法的載體也不是紙張,而是“水寫布”。
這就意味著這幅字的真跡已經消散在空氣中了,現在留存的只是仿品仿的還不是真跡。
人還活著,書法已經失傳了,書法出名了,人還活著!
那個郭總,估計現在腸子都悔青,大腿都拍腫了。要是有真跡留存于世,那價值應該是超過百萬的難得一見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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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很吊詭的現象是:范小勤不會寫字,他才能寫出這樣的字。
這就是為啥很多古代書法大家喜歡在喝醉的狀態寫字,追求的就是這種放飛自我無拘無束的超脫感覺。
清醒時下筆無論怎么收斂,數十年甚至只是數年的訓練,都會在你手上、在你腦子里形成一套肌肉記憶和審美框架。
你越是想寫得“自然”,越顯得刻意;你越是想追求“稚拙”,越露出精心設計過的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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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晚年書法追求稚拙風格,其實根本做不到,他的筆法、結體、章法都有數十年功底,肌肉記憶、審美框架早已定型。
哪怕刻意收斂鋒芒、弱化技巧,用筆邏輯、字的骨架依舊是正統文人書法的底子,做不到孩童那種毫無法度、隨性涂抹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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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范小勤時時刻刻在處在那種無拘無束的自然狀態下,他不懂什么筆法、什么結構、什么章法,他拿起筆來就是“畫”字,而不是“寫”字。
這種狀態下產生的線條和結構,沒有任何套路可以遵循,沒有任何規矩可以去套。它純粹、原始、不可復制。
有句話叫:天真爛漫是吾師!
意思是藝術的最高境界是像一個孩子一樣,無所顧忌、無所掩飾地去表達。
其實很多孩子剛開始寫字時,或多或少都有這種天真爛漫的表達。他們寫出來的字歪歪扭扭,但充滿生命力
但你不可能永遠停留在那個階段。
因為你要交流,要書寫,要有效率。于是你開始學規范字,學筆畫順序,學間架結構。
慢慢地,你的字越來越“好看”,但也越來越“標準”,那種天真爛漫的表達,也就一點點消失了。
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
就像你不可能永遠像個嬰兒一樣去感知世界——你長大了,你知道了什么是“應該”,什么是“不應該”,你的表達自然會帶上理性的濾鏡。
這讓我想起畢加索。
很多人以為畢加索的抽象畫是“隨便畫的”,是“小孩子也能畫的”。
大錯特錯。
畢加索十幾歲的時候,寫實功底就已經達到了古典大師的水平。他畫鴿子,能把腳趾頭畫得像照片一樣逼真。
正是因為他“能畫得像”,他才選擇“不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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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抽象,是幾十年繪畫功力與生命感受凝練而成的藝術語言,是對“像不像”這個標準的徹底超越。
“兒童用三天學會畫畫,畢加索用一生去學習像兒童一樣畫畫。”這句話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畢加索追求的“天真爛漫”,是掌握了所有技法之后的超越與解放;
而兒童的天真爛漫,是還沒有接觸任何技法之前的本真狀態。
這兩者,差著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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