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游客理性選擇參團產品,嚴厲整治零負團費、不合理低價游等行業頑疾,持續規范優化全市旅游市場經營秩序、推動文旅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呼和浩特市旅游協會開展了2026年度全市旅游線路及旅游產品最低參考價的調查編制工作,本次指導參考價有效期間為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
一、2026年呼和浩特市熱點旅游線路指導參考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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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價格說明
(一)本指導參考價依托景區旅行商價格政策和文旅大數據歸集的線路運營數據,結合我市文旅市場現階段運營現狀與發展趨勢,在廣泛征求旅行社意見的基礎上形成。
(二)此指導參考價產品標準為15人以上成年散客拼團的標準旅游產品,包含景區門票、餐費、住宿費、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用餐為常規團餐,正餐餐標不低于每人每餐30元。住宿標準為經濟型蒙古包/快捷酒店/二星級酒店雙人標間住宿標準;交通工具為具備合法運營資質的38座以下旅游巴士;全程由持證導游提供服務。
(三)此指導參考價的產品是以呼和浩特市為出發地的熱點旅游線路,按照季節更替,結合市場情況按照淡旺季分別制定。各旅行社會根據自己的服務標準及法定節假日旅游黃金周的實際情況,依據市場供求變化做相應上浮。
三、溫馨提示
(一)以上價格為指導參考價,旅游商品和接待服務的價格依法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請廣大游客參照此價格標準,慎重選擇低于指導參考價的旅游產品,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參團出游務必選擇持有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正規旅行社。
(三)簽訂旅游合同時,請仔細研讀各項條款,明確行程、住宿、餐飲、交通等服務標準,重點核查團費構成,切勿選擇“零團費”“低價團”等明顯低于參考價的旅游產品。若行程包含購物、另行付費項目,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四)出行期間請遵守安全規定,乘坐旅游大巴務必全程系好安全帶。
(五)選購商品請理性消費,結合自身需求,充分了解商品價格、質量及退換政策,不被推介、促銷等誘導沖動消費。請妥善留存購物票據,便于后續維權。
(六)如遇消費糾紛或權益受損,請依法理性維權。第一時間與導游、旅行社溝通協商,雙方采取補救措施妥善處置。
呼和浩特市旅游協會
2026年6月15日
來源:呼和浩特市旅游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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