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開電腦8分鐘、與同事交談4分鐘、離座9分鐘……這些再尋常不過的舉動,竟被公司實時監控,并以“嚴重違紀”為由將員工解聘。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勞動爭議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判令賠償10.8萬元。司法機關的鮮明態度,為濫用數據、過度監控的管理行為敲響了警鐘。
技術賦能管理,本無可厚非,但不能逾越法律與常理,淪為冰冷的“數字牢籠”。此案中,企業拼湊10余段監控視頻,將員工上廁所、接水、下樓等正常活動作為“摸魚罪證”,這種脫離常識的管理邏輯荒唐至極。法官指出,技術能記錄外在行為,卻無法評判主觀動機;企業試圖用不間斷監控把員工固定在工位上,既不現實,法律也絕不贊同。這一回應,直擊“數字監管”泛化、異化的痛點。
數字化轉型浪潮中,智能攝像頭、屏幕監控、行為分析算法等技術被廣泛引入企業管理。其初衷是提升效率、保障安全,但在一些企業手中,這些工具變了味。有的公司配備“智能工位監測系統”,自動計算員工“離位時長”,連如廁也要進出打卡;有的餐飲門店密布AI攝像頭,緊盯員工每一步操作是否符合流程。員工時刻處于“被監視”的焦慮中,又何談對企業的責任感與歸屬感?
監控可以約束動作,卻不能激發創造。監控觸角的無孔不入,不僅折射出部分企業管理思維的退化,也暴露出法治意識與人文關懷的雙重缺失。有效的管理,應當是法治與德治的結合,效率與人文的統一。管理者應將精力放在優化流程、賦能員工、建立公平透明的績效體系上,而非沉迷于“數字監工”的幻象。同時,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必須強化執法監管,劃清職場監控的合法邊界,對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堅決予以懲戒。
數字時代,技術不可逾越邊界,勞動的尊嚴更不容侵犯。讓技術有規范,讓管理有溫度,方能更好激發勞動者創新創造活力,推動經濟社會行穩致遠。(本報評論員鄒競一)(評論員 鄒競一)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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