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東縣人民政府連續發布兩則土地征收公告,擬征收港口濱海旅游度假區大園村和平海鎮大澳村共約300畝農村集體土地,用于城鎮建設用地項目。目前,土地現狀調查與補償安置登記工作已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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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
其中,根據惠東縣人民政府2026年6月10日發布的惠東府告〔2026〕64號預公告,此次擬征收的大園村下寮村小組地段土地面積約16.5503公頃(合248.2545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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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確,2026年6月10日至25日期間,縣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土地位置、權屬、地類及地上附著物等現狀調查,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權利人共同確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征收范圍內禁止搶栽搶建,違者不予補償。
另一份惠東府告〔2026〕63號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顯示,此次涉及大澳村地段的49.5586畝土地,全部屬于平海鎮大澳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其中農用地10.5591畝、建設用地35.5115畝、林地3.488畝。補償標準嚴格執行市級規定:農用地土地補償費39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58.5萬元/公頃;林地按系數0.55折算,建設用地參照農用地標準執行;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按惠州市2025年最新征收補償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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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面采取“貨幣+留用地+社保”組合方式。除土地補償與安置補助費含貨幣安置外,按實際征地面積15%折算留用地補償,標準為1030元/平方米;同時按1.6353萬元/畝標準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大澳村地塊社保總費用約81.04萬元,將專款存入專項賬戶。
兩則公告均公布了咨詢渠道:大園村征地相關事宜可聯系港口管委會黃晨志(電話18928378616);大澳村補償安置異議可聯系李子源(電話18927384858),登記與異議反饋截止時間均為2026年7月10日。未在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將以公示的現狀調查結果為準;對方案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限內提交書面意見,符合條件的將依法組織聽證。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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