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漆黑死胡同內倒車壓過三名熟睡者的送貨司機,盡管上訴法院認定其刑罰“明顯不足”,仍不會被送往監(jiān)獄服刑。
2024年4月19日凌晨2點,Aryan Aryan 在達爾文 Brinkin 一條街道上送報時試圖調頭,突然聽到貨車底下傳來撞擊聲。
這名21歲的司機不知道那是什么聲音,但當他再次倒車時,車燈照亮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地方法院將其描述為“可怕、令人作嘔和悲慘”。
他的貨車兩次碾過一名63歲的女性和兩名分別為58歲、50歲的男性。然而 Aryan 沒有報警,而是在慌亂中駕車逃離,將三名重傷受害者遺棄在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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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現(xiàn)場后才折返
最高法院審理時獲悉,Aryan 在繼續(xù)送報途中打電話給父親,父親隨即要求他返回現(xiàn)場。
事發(fā)約40分鐘后,他才折返,發(fā)現(xiàn)三名受害者“痛苦不堪,尖叫求救”。
那名女性雙腿流血不止,一名頭部受傷的男子痛苦得難以坐起,第三名受害者渾身劃傷,不停地喊著“看我的背,看我的背,疼”以及“我的身體好難受”。
此時 Aryan 才撥打了000,卻謊稱自己只是路過、偶然發(fā)現(xiàn)這三名傷者,并未承認自己就是肇事司機。
直到事發(fā)整整12個小時后,他才向北領地警方全盤招供。
那名年長女性因傷勢過重,在一個月后不治身亡。58歲的男子則于7月15日離世,但由于存在重大基礎疾病,其死因無法確鑿地與車禍直接關聯(lián)。
刑罰“明顯不足”,卻仍獲維持
2025年7月,Aryan 就一項駕車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及兩項肇事逃逸致人重傷罪認罪,最終完全沒有被判處監(jiān)禁。
今年6月,最高法院上訴庭裁定,原判的四個月居家拘留令及七個月緩刑判決雖屬“明顯不足”,原判仍予維持。
主審法官Meredith Day Huntingford指出,Aryan 的行為“極其冷酷無情”,拋棄三名傷者充分反映出他負有高度的道德責任。
她明言,判處18個月監(jiān)禁本屬適當,但整個司法程序歷時長達兩年,在此情形下再將這名年輕留學生送進牢房,已失公允。
“所判處的刑罰,無論單獨看還是總體看,都明顯不足,盡管如此,上訴仍被駁回。”
法官:他不知道會有人睡在路上
法官 Huntingford 指出,Aryan 持國際學生簽證,是一名在讀工程專業(yè)學生,此前沒有任何犯罪記錄,也無任何證據顯示他在肇事前曾超速、酒駕或毒駕。
“考慮到他剛到達爾文不久,Aryan 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有人會睡在馬路上的風險,”她說。
她還指出,Aryan 在社區(qū)矯正監(jiān)管下繼續(xù)學業(yè),期間沒有任何違規(guī)行為,本案屬于行使剩余裁量權的適當案例。
法官 Huntingford 亦將本案與兩起臭名昭著的肇事逃逸案作了比較:其一是 Joshua Mason,這名23歲的年輕人將 Anmatyerre 的祖母 Kumanjayi Napurrurla Dixon 的遺體拖入淺林墓穴,斷腿被遺棄在斯圖爾特高速公路上,上訴后被判處三年監(jiān)禁。
其二是 Jake Danby,其撞死了 Kunwinjku 男子 Elijah Whitehurst,被判處兩年在家拘留令——該案中受害者是聯(lián)邦律政部長的親屬。
她還援引了過去14年間最高法院審理的16起肇事逃逸案件數(shù)據,刑期從三周到四年六個月不等。
其中八起刑期不足兩年,而超過24個月的案件通常涉及加重情節(jié),例如飲酒駕車、明知有人傷亡仍逃逸、受害者人數(shù)眾多、公然拒絕施救,以及試圖掩蓋自身涉案等。
事發(fā)時,Aryan 受雇于 Top End Distribution 擔任司機,該公司是《NT News》的送報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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