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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的一天,新化縣石沖口鎮一間簡陋的民宅里,執行干警王超見到了被執行人唐某年近九旬的老母親。老人躺在病床上,枯瘦的手緊緊攥著被角,渾濁的目光里滿是焦慮與不安,床頭堆著大大小小用于治療尿毒癥的藥瓶,屋外停放著發生交通事故的那輛破舊小汽車。
“這車是我為了送老娘去看病才買的,雖是三手的小汽車,但好歹能遮風擋雨。”唐某低著頭,聲音沙啞,“2023年才考的駕照,沒想到出了這樣的事……”他年近六十,家境本就拮據,母親常年臥病在床需要照料,這輛破舊的小車幾乎是這個家庭最值錢的“家當”。
01
一場意外,兩個家庭的傷痛
2025年4月26日下午。唐某駕駛該車輛,途經新化縣石沖口鎮時與相對方向由曾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上還載著曾某某年僅十歲的女兒曾某。
事故造成兩車受損,曾某某、曾某母女二人受傷。經新化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案件經新化法院審理,判決曾某某、曾某母女二人的合理經濟損失共計62523.08元,其中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47016元,唐某賠償15507.08元。
判決生效后,唐某未能主動履行賠償義務。曾某某向新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02
經濟拮據,執行陷入僵局
“我不是不想賠,是真的拿不出錢……”面對執行干警,唐某說出了自己的難處。
為核實情況,執行干警前往唐某所在的村委會走訪。村干部證實,唐某家庭確實困難。
“我最多只能拿出兩千塊錢……”唐某的聲音越來越低。
而另一邊的申請人曾某某,情緒卻越來越激動。十歲的女兒無端遭受身體痛楚,腿上留下無法抹去的傷疤。更讓她憤怒的是,事故發生后,唐某幾乎不聞不問,甚至連賠償都顯得毫無誠意。
“必須拘留他!”曾某某幾度向執行干警提出強烈要求。
一方是急需賠償款為孩子繼續治療的申請人,一方是確實無力全額履行的被執行人——執行工作再次陷入“兩難”。
03
執行干警用耐心融化堅冰
拘留從來不是目的。化解雙方矛盾、維護當事人的勝訴權益,才是執行干警真正想做的事。
王超一邊安撫曾某某的情緒,耐心傾聽一位母親對女兒受傷的心疼與憤怒;一邊向唐某釋法明理,講清楚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一句句掏心窩子的話,一點點拉近著雙方的距離。
在了解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困境后,曾某某的怒火漸漸平息了一些。
經過一整天的調解,唐某終于下定決心籌措資金。
他拿起電話,一個一個地撥給親戚朋友。這個借一千,那個湊五百……傍晚時分,唐某妻子帶著東拼西湊來的錢來到法院,紅著眼眶把錢交到了申請執行人手中——有整有零,甚至還有家里角落里搜集出來的零碎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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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塊,不多,卻已經是這個困難家庭能拿出的全部。
“剩下的七千,我年底前一定還上。”唐某鄭重承諾。
看著那一堆零零碎碎的鈔票,曾某某沉默了。她最終點了頭,同意了分期付款的和解方案。
雙方在執行和解協議上簽了字。一場針鋒相對的糾紛,在法理與溫情的交織中,畫上了一個雖不完美但充滿溫度的句號。法與情的平衡,從來不是一道簡單的選擇題。當法律的剛性遇上人性的溫度,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便在這一刻綻放出最溫暖的光芒。
04
新化法院鄭重提醒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違規超車、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車;駕齡較短者應謹慎慢行,復雜路段提前減速觀察,切勿心存僥幸;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不開“帶病車”上路。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沒有重來。愿每一次出發,都能平安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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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 期|法院新聞2026年第五十二期
審定丨張國柱
審核丨李 昭
撰稿丨孫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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