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提升兜底保障質效,根據《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從2026年7月1日起,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根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印發的《關于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月人均不低于692元、519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750元、589元,財政補助水平由月人均不低于346元、259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75元、295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于低保標準的1.3倍執行。
《通知》要求,城鄉低保資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按月發放,每月10日前發放到位,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資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照料服務人賬戶。對于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補助資金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和監管力度,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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