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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蘇州吳中那片老小區(qū),蘇苑新村。
郭伯安和張金珠老兩口,死在自己床上和客廳藤椅上。
報警的是前女婿何孝雨,他說連著三天電話沒人接。
門鎖著,但里面的木門虛掩著一條縫。
他找來開鎖師傅,門一開,那股子腥甜味混著霉味直沖天靈蓋。
何孝雨往里瞅了一眼,腿當(dāng)場就軟了。
警察到場一看,心里就咯噔一下。
地拖得锃亮,但水痕還沒干透。
兇器不見了,門窗完好無損,連個撬杠的印子都沒有。
這意味著,兇手是拿鑰匙進的門,殺完人還慢條斯理擦了地。
誰進別人家會換拖鞋?誰殺完人還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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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家人。
只有被當(dāng)成“自己人”的熟人。
法醫(yī)驗完尸,細節(jié)更瘆人。
張金珠在藤椅上被割喉,后背還捅了兩刀,是被人從背后偷襲的。
郭伯安更慘,睡衣都沒換,在床上跟兇手有過激烈搏斗,手臂全是抵抗傷。
棉被上刀眼密密麻麻,最后滾到床下斷了氣。
死亡時間超過24小時。
但最讓刑警后脖頸子發(fā)涼的,是那枚踩在血拖鞋上的腳印。
那是老人家的拖鞋,不是兇手從外面帶進來的泥印。
兇手進門,換鞋,坐下,然后動了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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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范圍瞬間縮小。
女兒郭芳,36歲,離異,做啤酒代理。
前女婿何孝雨,平時孝順,跟老兩口關(guān)系不錯。
二兒子郭小強,在上海,有借錢的前科。
郭小強最先被排除,監(jiān)控顯示他根本沒離開過上海。
何孝雨也有完美不在場證明,案發(fā)時他在公司開會。
而且他報警時的驚恐,騙不了人。
那就只剩下郭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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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閨女平時是出了名的孝順,天天往父母這兒跑。
警察一開始也不信,直到有人透了底:
郭芳那個所謂的“同事”蔣月華,其實是她談婚論嫁的男友。
而且,這蔣月華三個月前,已經(jīng)跟前妻復(fù)婚了。
警察把郭芳叫回來問話。
她支支吾吾,說關(guān)系一般,沒到見家長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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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她弟弟家搜出的水果刀,還有臥室門框上那枚帶血的指紋,出賣了她。
那血,是郭伯安的。
郭芳非說那是自己切菜割的,可血型對不上。
審訊室里,郭芳終于垮了。
起因是蔣月華那句隨口一提:“等你爸媽走了,這套房子就是你的,值五十多萬呢。”
那會兒是2009年,五十萬對做著小生意、手頭緊巴巴的郭芳來說,是天文數(shù)字。
尤其是,她還得養(yǎng)孩子,還得討好那個腳踏兩只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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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fā)當(dāng)天中午,她做了一鍋手抓飯,把碾碎的安眠藥攪進去。
看著老兩口吃完,她借口走了。
估摸著藥性發(fā)作,她折返回去,掏出水果刀。
她后來說,手抖得厲害,放下又拿起好幾次。
最后,她還是走進了客廳,走進了臥室。
殺完人,她沒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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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拖把把血水拖干凈,把刀沖了沖帶走,換上自己的鞋,關(guān)好門。
第二天前夫打電話來,她裝作不知情。
第三天前夫報警,她甚至還能面不改色地站在現(xiàn)場,看著警察勘查。
庭審時,她說自己不是貪那五十萬,是受不了父母反對她和蔣月華在一起。
可大家都明白,那五十萬,才是那把刀的把手。
老兩口拼了一輩子,給女兒攢下家底,沒想到最后成了催命符。
法院一審判了死刑,后來因為親屬求情,改判死緩。
郭芳在法庭上那個似笑非笑的表情,被很多記者記了下來。
那不是一個女兒的表情,是一個賭徒輸光一切的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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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讓我想了很久。
父母反對的戀情,往往真有他們的道理。
老兩口當(dāng)初看不上蔣月華,覺得他游手好閑、口碑極差。
他們想護著女兒,結(jié)果女兒為了那個男人,把他們護著的那點家底,變成了殺他們的兇器。
你們說,如果當(dāng)初郭芳聽父母的話,這出悲劇是不是就能避免?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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