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官僚主義,歐盟幾乎無可救藥。理論上,幾乎所有人都同意:法律太多了。盡管歐盟作出過承諾,但在官僚化問題上并沒有出現真正的轉向。要改變這一點,布魯塞爾需要一次根本性的思維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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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減官僚負擔,幾乎是歐洲企業最迫切的愿望之一,也是政界最常掛在嘴邊的承諾之一。歐盟委員會同樣把這作為目標。企業抱怨自己快被各種行政要求壓得喘不過氣來,競爭力也因此受損,這樣的聲音已經大到布魯塞爾無法再忽視。
但在現實中,歐盟委員會的這項工作并沒有真正取得進展。削減官僚障礙的舉措推進得半心半意,而委員會仍在繼續制定新法律,仿佛關于官僚化拖累經濟的爭論根本不存在。
委員會似乎的確有一些反思。它知道,在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執掌委員會的7年里,立法過于頻繁。它也意識到另外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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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企業被施加了過度膨脹的報告義務。比如,它們必須詳細說明自身經營活動會對環境和人權產生怎樣的影響。
在監管思路上,歐盟實際上發生了一次轉向:監管者對企業抱有高度不信任,要求企業證明自己已盡可能在各個環節采取預防措施,以防員工違規。相比之下,傳統做法即使放到今天,可能仍然更合理,也更少制造官僚負擔:如果企業和管理者有過錯,就嚴厲處罰,并依靠這種威懾發揮作用。
面對企業關于法規造成多重負擔的抱怨,歐盟委員會作出了回應。它希望通過所謂的“綜合法案”清除這些重復規定。
但真正意義上的“大松綁”并沒有發生。比如,歐盟雖然提高了《供應鏈法》適用門檻,只有營業額超過15億歐元的企業才需遵守這項法律。
這意味著,中小企業將獲得減負——但更多只是理論上的。在日常經營中,許多大企業很可能仍會要求供應商說明自己是否遵守某些環境標準,并優先選擇那些愿意提供這類信息的供應商作為合作伙伴。
盡管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曾試圖解決這一困境,但并未真正成功。其他法律的減負效果也大多只是局部性的。民間有句俗話可以解釋這一點:擠出去的芥末,裝不回管里。新法律一旦出臺,就會持續產生影響,即便后來被削弱也是如此。比如,實力雄厚、資金充足的市場參與者會迅速適應,由此形成新的慣性。正因如此,有些法律從一開始就不該被制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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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驚訝的是,歐盟委員會仍在推進其他可能進一步推高官僚負擔的立法。正在征求意見的《優質就業法》就是一個例子。
歐盟為這項法律設定了很高的目標。負責這一事務的委員羅克薩娜·明扎圖表示,歐盟希望成員國中的每一份工作都成為“優質工作”。這意味著,工作應獲得公平報酬,健康風險也應盡可能低。對歐盟來說,這項法律也是實現其他目標的工具:更公平的工作崗位將增強歐洲競爭力。
不過,《優質就業法》最終會給企業帶來哪些具體規定和透明度要求,目前仍不清楚。因為這項法律本身就帶有歐盟如今試圖通過“綜合法案”清除的那些缺陷,比如重復立法。該法擬加強對為分包商工作的勞動者的保護,但在這方面,歐盟和成員國層面其實早已有相關法律。
顯然,歐盟更愿意用一部新法律去糾正問題,而不是確保現有規則得到落實。更何況,歐洲大多數勞動者的處境顯然并不差,因此未必需要一套包羅萬象的法律體系。畢竟,在歐盟最近的一項調查中,85%的受訪歐洲人表示,他們覺得自己受到了雇主的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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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這一比例還能更高,那無疑是好事。但通往這一目標的路徑,應是讓盡可能多的人接受良好教育。對企業來說,合格員工是寶貴資源,而出于自身利益,它們也會更體面地對待這些員工。
那么,布魯塞爾為什么總傾向于用龐雜的法律體系來應對問題?這背后有一套政治經濟學解釋。
第一,官僚化的責任早已不只在歐盟委員身上,歐洲議會議員同樣難辭其咎。這與他們對自身角色的理解有關。比如,沒有哪個社會民主主義者愿意在某個委員會里工作,卻不提出一些“屬于自己”的主張。綠色派、民主派和其他議員也是如此。誰愿意回到自己的選區,承認自己什么都沒推動過?
第二,成員國在談到官僚主義時,固然很喜歡把矛頭指向布魯塞爾,但它們遠沒有自己表現得那樣無辜。很多時候,它們都有“隱藏議程”。一些政府會表現得仿佛自己特別重視環境保護,并以生態理由為新規辯護。
但實際上,它們想做的是把競爭者排除在歐洲市場之外,并讓本國企業占據更有利的位置。第三,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也很難對那些令企業抱怨不已的法律采取激進清理。畢竟,這些規定有一部分正是她本人推動制定并熱情宣傳的。如果她現在大刀闊斧地推翻它們,自己的公信力也會受到削弱。
此外,她的政治基礎也曾出現松動。兩年前,馮德萊恩爭取連任歐盟委員會主席時,雖然在歐洲議會中失敗的風險不大,但并非完全不存在。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她向從左到右的不同政治力量都作出了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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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選舉前,溫和左派要求加入“社會民主主義內容”。馮德萊恩接受了這一要求,比如表示將推動雇主與雇員之間開展更多集體談判。這一承諾如今也體現在《優質就業法》中。
此外,馮德萊恩還認為,歐洲正面臨住房危機。于是,在布魯塞爾,委員丹·約根森接手了新設立的“住房”事務。馮德萊恩的判斷并沒有錯。住房已經成為一個具有政治爆炸性的議題。
但這位委員從布魯塞爾出發,實際上很難產生多大效果。住房危機必須在國家和地區層面解決,依靠本土的政策工具。
即便如此,一套機制仍會運轉起來,而這也暴露出一種導致官僚化的思維方式:歐盟委員會在處理一些本應由成員國更適合負責的事務。對公民來說,這種“越界”幾乎必然會帶來失望:歐盟委員會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無所不能的機構,但它終究無法兌現被不斷抬高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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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歐盟本來擁有許多優勢。它匯聚了傳統、長處和短板各不相同的國家。對于這樣一個組織來說,把成員國中的最佳實踐推廣到整個歐盟,本應是一種順理成章的策略。好的解決方案未必非得來自歐盟委員會,因為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往往離實際操作較遠。成員國完全可以相互借鑒,看看哪個國家在某個問題上解決得尤其好,然后加以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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