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在問政平臺上建議取消班主任值守午休,表示:“老師日常教學備課已十分勞累,午休看管額外加重身心負擔。”
這一建議引發了不少老師們的共鳴:
“午休和晚托,每天連軸轉11個小時,真的很累。”
“可以安排所有老師輪流值守,這樣班主任也能休息幾天。”
“唉,中午值守的時候我也很困”
針對這一建議,成都市成華區教育局回應:將指導各學校研究更靈活、人性化的午休管理方式,鼓勵學校探索輪流管理、學生自主管理等模式,力爭在保障安全秩序的同時,盡可能減輕教師負擔、保障師生午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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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不是“老師值守午休”的話題第一次被關注和討論。一方面,大多數人都認為老師也需要午休,值守午休對老師來說屬于額外工作,透支精力,影響日常教學;但現實的難題也擺在面前,大多數雙職工家庭都無法讓孩子回家午休,而且,從安全角度看,在校午休并有成人監管最為妥當。
既然師生都需要休息,午休守護的難題又到底該如何破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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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困得要命的人守著一群根本不想睡的人。”聊起自己午休值守的經歷,某小學班主任鄭老師就忍不住吐槽。
鄭老師教齡10年,每天的工作從早上7點30分開始,到下午5點30分結束,中途就包括午休值守。鄭老師卻坦言,“肯定有影響,尤其如果遇到下午是連堂課,有時候上課都忍不住打哈欠。”
如果是初中老師,還會涉及晚自習值守,當工作的時間進一步延長,午休也就顯得更為珍貴。
犧牲了午休時間,換來的報酬也不多。某小學陳老師說,午休值守確有酬勞,會在學期末統一發放,“但約等于無”;還有班主老師表示,午休值守的酬勞會被納入到班主任津貼中,沒有單獨發放,“我都不知道具體怎么算的,反正總量很少。”
不僅老師們自己感到疲憊,不少家長也看在眼里。在各地區的問政平臺上,我們也能看到一些家長關于“取消老師值守午休”的呼聲。
河南南陽有家長建議學校聘請專職人員進行分餐與午休,不占用老師的午休時間。“老師中午完全沒有休息到,下午上課明顯疲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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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也有家長呼吁,午休會增加老師的工作量,長此以往影響老師的身心健康,進而影響教學質量和對學生的教學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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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老師們也需要休息,回到最基本的那個問題:學生午休,是否一定要有人看守?能不能讓學生自主午休?
多位校長意見一致:肯定不行,“沒有老師看著,教室能吵翻天,達不到午休的目的;其次,學生長時間沒人看著,打鬧很容易出意外。”
也就是說,午休必須得有人守著,這是校長們面臨的一個“沒得選”的管理題目。既然如此,除了老師值守,是否可以有其他破解之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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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區天一學校學生宿舍
由學校曾經考慮過組建家長志愿者,但立刻遭到了投訴。據“南方+”報道,2024年2月,廣州部分小學讓家長看管午休的建議已被緊急叫停。廣州市教育局回應媒體稱,“市教育局已經關注到大家對越秀、增城、南沙等區個別學校邀請、招募家長志愿者參與學生午休管理相關情況,已于19日下午緊急叫停,并舉一反三全市排查類似情況。”
還有學校探索過后勤人員參與學生午休管理,但效果不佳。有學校負責人表示,“后勤人員管不住(孩子),午休時段教室甚至都沒法安靜,更別說好好睡覺了。”
那如果由家長交錢提高午休值守的薪資待遇,是否可以改善老師的“午休困境”?政策不允許。根據2023年發布的《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午餐午休看管不得納入課后服務范圍。”既然午休不屬于課后服務范疇,也就無法向家長收取費用。
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2024年發布的《關于加強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4〕225號)》,也明確“公辦中小學不得將午餐午休看管、早晚自習等納入課后服務收費項目。”
既然收費不可行,學校只能在現有框架內探索管理方案。
某校長表示,學校在探索輪流值守,比如各班的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輪值,盡量保證老師可以輪流休息。
某初中也是由年級上統一安排任課老師與班主任輪值,并且專門為老師安排了休息室,“不用值守的老師或者值守結束了的老師,可以輪流休息。”
也有學校在嘗試“學生自主休息+行政巡查”的管理模式。某高完中的負責人表示,學校充分考慮到了老師們的休息權,同時也需要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睡眠以應對下午的學習,所以學校初中年級的午休值守主要為學生自主休息,德育處老師們在樓道進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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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一個左右為難的難題,是否有政策可以作為破解思路呢。2025年11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只提到了:“法定節假日、周末、寒暑假等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專任教師值班值守。”而午休時段的輪值,并未有明確的表述。
在反對“老師午休值守”的聲音中,《勞動法》經常被援引為依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那么,教師午休值守,究竟算不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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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初中附屬小學教室內的躺睡桌椅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表示,教師午休值守,多數情況下應認定為“加班”,而非“值班”。這一問題的爭議性在于教師工作的特殊性——表面上看只有上課才算工作時間,但備課、批改作業等同樣是工作的一部分,午休時段在崗、隨時準備應對突發狀況,實質上是處于“待命狀態”。
“區分‘加班’還是‘值班’,核心就看三點:是否屬于教師本職工作的延續、強度是否與正常上班相當、教師能否真正得到休息。”郭律師說道。目前,法律對午休并無強制性規定,僅對每天工作時長有明確要求——超過八小時才構成加班。
因此,郭律師認為:如果學校有經民主討論通過并公示的規章制度,明確將午休值守列為教師工作的一部分,且加上原工作時間后每日總時長未超過八小時,那么午休值守可以不算加班,而屬于正常上班時間。
總體來看,無論是現行政策,還是法律條文,對“教師午休權”這一具體議題均未給出明確解法。教師午休值守問題,依然只能各個學校因校制宜解決。
值得關注的是,2026年3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2026年將修改《教師法》。這意味著,教師合法權益的保障有望邁入新階段,“為教師減負”已是不可逆轉的改革方向。
有教育業內人士表示,午休值守看似小事,實則也是教育管理與人本關懷之間的平衡——一端是學生的在校安全與家長的托付期待,另一端是教師的休息權與職業尊嚴。也許沒有一套方案能適配所有學校,但這個問題被看見、被討論,本身就是改變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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