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 :
今年4月12日,一位來自山東濟寧的買家在馮先生的小店里下單了一份29.8元5斤包郵的西紅柿。當天下午,馮先生正常發貨,物流顯示第二天買家就收到了產品。但晚上7點半左右,買家發來了兩張照片,說收到的8個果子里面有4個是壞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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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紅柿銷售商戶 馮先生:這個農產品,大家都知道有一個壞果包賠的這一個性質。然后我們希望讓這個客戶把這個壞果跟我們的快遞面單單獨放到一塊拍個照。客戶不但不提供,并且還辱罵我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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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先生告訴記者,壞果包賠一般壞多少賠多少,即便按買家所說的,果子是8個當中壞了4個,也只需要賠償4個。但買家卻提出了整單僅退款的要求,也就是8個西紅柿買家都要留下,29.8元貨款也要全額退回。雖然馮先生并不同意,但最終平臺直接將貨款退給了買家。
記者走訪河南濮陽多家生鮮電商商戶后了解到,榴蓮等單價高、易損耗的生鮮產品,是惡意僅退款的重災區。甚至有消費者簽收食用完畢后,利用網絡下載圖片、修圖造假等方式偽造商品破損、變質證據,發起僅退款申請,而平臺往往自動退款,讓商戶無可奈何。
河南省濮陽市電子商務協會執行會長 王磊:濮陽目前有20多萬的電商從業者,大多數是銷售農產品和生鮮產品。這些中小商家在面臨小額索賠、職業薅羊毛、虛假差評的時候,因為維權成本高、流程煩瑣、耗時耗力,最終都選擇賠錢了事,息事寧人。
法官表示:合理維權還是惡意退款不難分辨
北京互聯網法院一位辦理過多起相關案件的法官表示,消費者的行為屬于合理維權還是惡意退款分辨起來并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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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 吳嬌:如果是合理維權行為的話,消費者通常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是商家在履行合同義務的過程當中存在相關的違約行為。但如果是惡意退款行為,在案件過程中通常沒有辦法提供這個商品原物供法庭核實,或者是說會存在證據相矛盾無法解釋的一些情況。
電商平臺過度逐利是亂象重要成因之一
專家表示,一些電商平臺過度追逐利益的經營方式,是導致僅退款亂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 呂來明:無論是平臺還是商家,在競爭過程中面臨著一個激烈競爭,要爭奪用戶,爭奪消費者,爭奪流量。那么從一般的很多消費者心里說,有這個僅退款的商家,我就愿意多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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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平臺規則,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活動進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其中特別指出,平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退款不退貨等售后責任,損害其合法權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朱曉娟:是針對僅退款這樣的典型現象,來實現平臺和平臺內經營者他們之間利益失衡的一個矯正,其實就意味著這是平臺強制性義務,你不得實施這樣的行為。
商品買賣當中互利、公平、誠信是重要的基礎。網絡平臺經營者、平臺商家、消費者這三方之間只有公平互利才能維持正常市場環境,嚴重的利益失衡必然導致市場環境惡化,平臺經營者和消費者也不可能獨善其身、不受影響,所以平臺以義取利、商家守信經營、消費者誠實消費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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