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幼師是孩子的第二個媽,可有些披著老師外衣的人,心腸簡直比石頭還硬。
這兩天,廣東中山一家幼兒園發生的事兒,讓無數家長氣得直哆嗦。一個3歲半的小女娃,就因為中午吃飯慢了點,竟然被男老師按著頭硬灌,脖子上勒出一圈青紫,這到底是教孩子吃飯還是在審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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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幾天前的一個中午。家長劉先生接到園長電話,對方輕描淡寫地說孩子不小心磕碰了,已經處理過。等下午去接人時,劉先生一看女兒嘴破流血、脖子上一道道傷痕,心疼得直發抖。這哪里是磕的?他當即要求查監控。這不看不知道,一看心驚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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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里,他家閨女小婷當時坐在矮桌前,可能是不太餓,吃得慢了些。旁邊一個男老師突然繞到她身后,一把捏住孩子的下頜,拿不銹鋼勺子硬生生撬開嘴往里塞飯。孩子嚇得直往后躲,被按得死死的,眼淚混著飯菜往下咽,嘴角都滲出了血。折騰完還不算,最后這老師竟像拎小雞一樣拽著小婷的胳膊拖離了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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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證如山,原本還想用“磕傷”糊弄過去的園方立馬變了臉,趕緊改口道歉并報了警。可這遲到的一句對不起,能抹平孩子身上的傷和心里的陰影嗎?醫院診斷書上白紙黑字寫著:面部、下頜、頸部皮膚軟組織挫傷,唇挫傷。3歲半的娃娃啊,連話都說不全,遭這罪誰能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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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涉事男老師已經被停職,警方也以故意傷害案由立案偵查了。大家最關心的肯定是,這種惡劣行徑能怎么判?懂行的朋友都知道,故意傷害罪得達到“輕傷”標準,小孩子這種皮外傷大概率只算“輕微傷”,沒法直接讓他進去踩縫紉機。但別急,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不是擺設。對一個不到14歲的幼童下狠手,最高可以拘留15天,罰款20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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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飯碗是徹底砸了。教師資格條例寫得明明白白,品行惡劣侮辱學生的,直接吊銷資格證,5年內別想再考。就算他有合法證件,沒有犯罪前科,品行不端照樣得滾蛋。此外,家長完全可以依法索賠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讓幼兒園也跟著長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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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不代表有德,能考過筆試不代表心理健全。把3歲孩子交到這種人手里,簡直是家長的噩夢。旁邊竟然沒有其他老師上前制止,園方第一反應還是包庇撒謊,這管理漏洞得多大?希望這事能給所有幼教機構敲響警鐘,招人不僅要看證,更得看看心黑不黑。對于這種暴行,大家覺得光拘留15天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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