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07年8月31日,湖北大冶女子高寒在離婚當晚被殺,同年11月9日高度腐蝕的遺體在離家不遠的一處礦洞被發(fā)現(xiàn)。高寒的前夫吳永平為嫌疑人,17年后被抓獲。2025年12月12日,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并在今年2月12日判決被告人吳永平犯故意殺人罪,但認為系婚姻矛盾糾紛引發(fā),判處吳永平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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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指認隱藏在農(nóng)田里的廢棄礦洞
黃石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對被告人吳永平的量刑畸輕,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獲得核準。6月10日上午9時,案件二審在黃石開庭審理,嫌疑人當庭認罪,未當庭宣判。
從母親被害到吳永平被抓的17年,高楠(化名)和妹妹很少去談這件事,因為一談起兩人總會很悲傷。但她們有一個最大的心愿,就是一定要找到吳永平,讓他為自己的惡行付出法律的代價。
在無數(shù)個白天和黑夜,折磨著姐妹倆的一個問題,就是吳永平到底為什么非要殺害她們的母親?
但殘忍的是,她們可能永遠得不到這個答案,哪怕是在法庭上。
一、當年又重現(xiàn)
二審結束之后,高楠經(jīng)常夜不成寐,曾經(jīng)糾纏她很久的困境再次依附在她的身上。她仇恨吳永平在庭審上那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她很想聽到從他嘴里說出殺害母親的真正原因;同時她又多出一份深深的恐懼,害怕吳永平不能如她和妹妹所愿被改判。
高楠有著坎坷的人生,父親在她幾歲時過世,母親帶著她與第一個繼父結婚,生了妹妹。繼父很好,讓她有了幾年快樂的時光,但不幸的是繼父也因病去世了。母親后來又與吳永平結婚,后者有一個兒子,但他們幾乎沒有交集。兩年多后,母親在與吳永平離婚的當晚被他殘忍殺害,并拋尸礦洞,幾個月后尸體才被發(fā)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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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尸廢棄礦洞就在高寒和吳永平的房子到吳家的途中
很久以來,高楠沒有對身邊人說起過她的身世和遭遇。她開美甲店7年了,客戶們對此一無所知。但這一次,從一審開始,特殊的目光再次投射到她的身上。
有客人給高楠發(fā)消息:“是你嗎?真沒想到,你們姐妹倆太苦了。”也有人選擇遠離,她很敏銳地感覺到,有些客人不再約她。高楠能揣摩客人的內(nèi)心,畢竟做美甲是一件美好的事,別人不愿意沾這個邊,也能理解。這種感覺和當年一模一樣,雖然這次身邊人對她的畏懼比之前略微好點。母親剛出事時,她一度完全封閉,一起縱聲歡笑的朋友都遠離她。她能想象那些沒有當著她面說出的話,她覺得委屈、憤恨。
二、媽媽不見了
高楠的媽媽和吳永平結婚后,帶著高楠的妹妹住在鄂州市大冶縣保安鎮(zhèn)兩人共同建的一套房子里。高楠初中輟學后,去了武漢打工,在一家飯店當收銀員。業(yè)余時間,她常和同事朋友一起出去玩。
高楠很少回大冶,在她眼里,那不是她的家。她記得媽媽和吳永平結婚兩年兩個月的時間,她回去不超過3次。即使回去,吳永平也從來不和她說話,對妹妹也從不關心。
高楠最后一次回去,是那年春節(jié)。那次她和媽媽鬧得非常不愉快,因為媽媽讓她一大早起來吃年飯,高楠很不情愿,哪有一大早起來吃年飯的?媽媽叫了三四次,她才磨磨蹭蹭地起來,媽媽非常生氣,把她罵了一頓。那頓飯吃了什么,她一點記憶也沒有,只記得當時心里想,永遠不再回來了。
母女倆爭執(zhí)時,吳永平始終沒有露面,更沒有勸過一句。
從那以來,高楠就沒有回去過,也沒再與媽媽聯(lián)系。直到家里人給她打電話:你趕緊回來,家里出事了。高楠問什么事,對方只說回來再說,電話里說不清楚。
高楠回去才知道,媽媽不見了!這已是事發(fā)的第二天下午。媽媽的店員聯(lián)系不上她,高楠表哥帶著外公、外婆去了媽媽家,發(fā)現(xiàn)門關著沒鎖,家里很亂沒人,二樓和客廳有血跡,地上還有媽媽戴的一個金耳墜。他們報了警。
三、像行尸走肉
那時高楠16歲,妹妹十三四歲。兩個未成年的女孩對此懵懂無知。找不到媽媽,吳永平也逃得無影無蹤。家人跑遍了附近的山,雇了船在旁邊的河里撈了幾天,只發(fā)現(xiàn)一床自家的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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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家附近的小河,從中撈出了家里的被子
從那時起,高楠就很少直視別人的眼睛,也很少說話。她說,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遭遇如此不幸,第一反應就是自卑、退縮,不敢面對。一天之前她還那樣歡樂,但那天之后,她覺得這世間的一切都跟她再也沒有緣分,那些美好,她都不配了。
媽媽一直沒有找到,外公外婆想著兩個小孩也解決不了什么問題,就讓她們先回了武漢。高楠帶著妹妹,像兩具行尸走肉一樣,回到了武漢的出租房。長達幾個月的時間,兩人無力到只能躺著,人沒有一點精神,什么事情也干不了,就靠口袋里剩的一點錢過活。妹妹說,她們品嘗過最饑餓的滋味,一天只吃2.5元一碗的熱干面。沒有東西吃的時候,她們只能忍著。
房租到期,姐妹倆硬著頭皮出去找工作。高楠做收銀員的酒店老板知道她的事后,來看過她,后來即使她做事出錯,也沒有辭掉她。但高楠自己覺得不好,主動請辭了。那段時間,姐妹倆幾乎不說話,需要笑容的工作,她們完全做不了,只能去找一些工資微薄的活。
四、學會了隱忍
姐妹倆都學會了把苦咽到肚子里,不再和外人說。高楠說,不說,是因為覺得沒有人會心疼她們,“當你說出你的難處,別人除了欺負你,沒有人會幫你,所以我們從來不訴苦,就忍著。”
媽媽離世后,高楠改變了很多習慣。從前,她從不存錢,她總覺得,家里不用她分擔經(jīng)濟壓力,沒有必要存錢。“媽媽在世時,永遠有退路。受了委屈、遇到難處,回頭就有家可以依靠,餓了有熱飯,冷了有新衣,累了也有落腳的地方。但失去了母親這座靠山,所有的風雨和委屈,都只能自己默默扛。”
一次在武漢坐公交車,急剎車時,高楠腳上的人字拖被別的乘客踩斷,她沒有與人爭執(zhí),而是默默下車離開。哪怕夏天路面被曬得滾燙,她也只是踮著一只腳,走到很遠的地方去買了雙鞋。
還有一次幾乎是同樣的情形,但那次她被人踩傷腳趾流了血。當時她看了對方一眼,還是選擇默默忍受。如今回想起來,她知道不是自己個性軟弱,而是總覺得身后再無依靠,遇事只能隱忍妥協(xié)。
因為母親的遭遇,高楠和妹妹對男性始終有種畏懼感,不得已和男性交流,也是短短幾句了事。這也影響了她的職業(yè)選擇。母親出事后,一個朋友帶她去做美甲,高楠覺得那些甲蓋很好看,美得讓人很治愈,店里的環(huán)境也讓人舒服——一個全女性的環(huán)境,讓人很有安全感。于是她開始學美甲,從只有幾百元保底工資的學徒做起,苦苦堅持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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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為顧客做美甲的高楠
五、媽媽的遺囑
兩年之后,高楠成年了。姐妹倆想到外婆曾經(jīng)在媽媽衣服口袋里發(fā)現(xiàn)的遺囑,上面寫著房產(chǎn)留給她們一人一半,便去和吳家打官司。贏了之后,兩姐妹將房產(chǎn)掛出去賣了20多萬元。原來的鄰居買下了房子,沒和姐妹倆談一分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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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fā)前受害者寫下的遺囑
這筆不算多的錢,讓高楠更難理解吳永平——他殺害媽媽的動機到底是不是圖房子和錢財?她很想當面質(zhì)問吳永平。
多名證人證實吳永平當年威脅過媽媽:如果離婚就把她弄死。這讓高楠明白了為什么媽媽會在出事前的2個月把妹妹送出來,而且還寫了遺囑。
離婚時房子歸了高楠媽媽,但判她給吳永平4萬塊錢。“媽媽東拼西湊,離婚的現(xiàn)場就把錢給了他。”當時高楠打工一個月的工資是800-1000元。這讓高楠覺得,媽媽是多么急于和他切斷一切關系。高楠甚至有個強烈的念頭:吳永平很有可能用她和妹妹的安全威脅過媽媽。
那筆賣房的錢,姐妹倆一直存在銀行卡里,沒有動。因為這個錢意義不一樣,她們不會拿它去穿金戴銀。后來,姐妹倆先后結婚,才分別用這筆錢置辦了固定資產(chǎn)。
六、下決心追兇
7年前,高楠的美甲店開業(yè),她跟妹妹說,要是掙到錢了,一定把媽媽的案子重開,一定把吳永平抓到。當時妹妹看著她,沒作聲。
因為自己的身世,高楠對兒子一直特別寬容,甚至有點溺愛。但兒子四五年級的時候,總不認真做作業(yè)。有一次高楠發(fā)火,狠狠地打了兒子一頓,把他推出門去。過了10分鐘之后,高楠發(fā)現(xiàn)兒子不見了,四處尋找也找不著,嚇得她一邊給丈夫和親戚報信,一邊報警。“警察說你別慌,把照片給我。”結果不到1分鐘,人就找到了。
高楠當時就驚到了:“這么快就找到了?”她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殺害媽媽的兇手。她一個人騎著電動車離開家,在一個湖邊哭了整整3個小時。有人看到報了警。警察問她哭什么,高楠說:“原來找人這么簡單——為什么這么多年還沒抓到?”
2023年10月,高楠生了一場大病,住了半個多月的院,每天打消炎藥水,連尿里都是青霉素的氣味,但病依然沒好。當時高楠第一次產(chǎn)生死的恐懼,她想自己要是死了,吳永平可能就永遠抓不到了。她告訴自己,“我不能死!”半年后,她的病好了,馬上就去找大冶的公安刑偵部門。三四個月后,她接到警方的電話,吳永平落網(wǎng)。
七、煎熬的等待
今年2月12日,法院一審判處吳永平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檢方認為量刑畸輕,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二審6月10日開庭,擇日宣判。
受姐妹倆委托為此案辯護的王文廣律師,也是楊妞花案的律師。他認為,這起案件帶給司法界的意義是討論家庭、婚姻矛盾能否成為減輕刑罰的理由。一審判決未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依據(jù),來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全國法院維護農(nóng)村穩(wěn)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但“它的出臺有一定的時代背景,放在今天是否適用,有待商榷”,目前各地處理類似案件的做法也不相同。除了婚姻能否成為免死金牌,王文廣認為,婚戀關系如何認定,會不會因此被人利用,都是需要審視的問題。他同時指出,本案發(fā)生時,兩人已經(jīng)解除婚姻關系,吳永平再去殺人,與“紀要”中提到的情況并不相同。殺人之前,還有證據(jù)證明吳永平已有轉移財產(chǎn)和偽造單身證明等行為。
煎熬等待中,高楠姐妹倆經(jīng)常徹夜難眠。她們希望法律能夠給母親一個遲來的公正。
那段時間,高楠經(jīng)常想起媽媽。媽媽愛美,愛生活。每天早上,都是放著音樂,把家里打掃得干干凈凈。對姐妹倆也是寵愛備至,到哪里吃酒席都帶著她倆,家里有親戚帶來零食和水果,她也會放起來,怕她們一下吃完。但姐妹倆偷偷找著吃,媽媽也不會說她們。冬天,別的女孩都到河里去洗衣服,媽媽從來不讓她倆去,說女孩子要少碰涼水,也怕她們凍壞了手不好看。姐妹倆會穿她的高跟鞋和裙子,涂她的口紅,她也從來不說什么。每年到季的時候,高楠就特別想吃媽媽做的米酒和野菜粑粑。
媽媽去世后,很多遺物都在外婆家,高楠只拿了一張她的1寸彩照,和身份證一起放在駕照里,一打開就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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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的駕駛證里,夾著一張媽媽的一寸彩色照片
新民晚報原創(chuàng)稿件
編輯:沈佳靈
編審:何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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