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譚樂兢 嚴婉瑩
面對拒不認罪、反偵查意識極強的毒品再犯,如何突破“零口供”困境?近日,襄陽市襄城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販賣毒品案給出教科書式答案。毒販羅某全程拒不供述、隱匿罪行,檢察機關通過前置引導偵查、多維固定客觀證據,最終以環環相扣的證據鏈讓其獲刑五年三個月。6月24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2025年6月,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的羅某因涉嫌販賣毒品海洛因落網。常年游走于涉毒邊緣的羅某熟知偵查流程,到案后全程閉口不言,全盤否認罪行,企圖以“零口供”脫罪。襄城區檢察院受理后研判認為,羅某作為毒品再犯,主觀惡性大且反偵查能力強,存在串供、繼續犯罪風險,于2025年7月依法作出批捕決定。
辦案團隊并未就案辦案,憑借經驗推測羅某可能另有多起犯罪事實。為此,承辦檢察官量身定制繼續偵查提綱,精準引導公安機關圍繞羅某行動軌跡、通訊數據、人員交往等展開深挖。偵查推進過程中,羅某的反偵查手段給取證帶來重重障礙:他每次交易均刻意隱藏體貌特征,繞行避開監控,僅憑影像資料難以鎖定其身份。
面對“高偽裝、零供述”困局,檢警緊密協作,將碎片化間接證據深度整合交叉比對,逐一打通取證盲區。最終查實,羅某先后向3名下線販賣海洛因,累計實施販毒行為多達9次,其長期零星販毒事實完整浮出水面。
2025年9月,襄城區檢察院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對羅某提起公訴,結合其毒品再犯、向多人多次販毒、拒不認罪等情節,提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六年以下的從重量刑建議。
庭審階段,羅某當庭翻供,否認涉案手機歸自己所有。為進一步夯實證據,檢察人員聯合公安機關繼續補充偵查,最終,在涉案手機中發現了一段羅某的通話音頻。公安機關從通話音頻中鎖定多名關聯人員,經詢問核實,證人一致指認手機由羅某長期使用,音頻聲音系其本人。至此,電子數據、聲線記錄、證人證言形成完整閉環,謊言不攻自破。
今年4月,襄城區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指控,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羅某上訴后,今年6月,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維持原判。
![]()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